背景: 字色: 字号: 双击滚屏:
爱阅小说 > 嫡女如此多娇 > 第317章:给他做衣裳

第317章:给他做衣裳

作者:朵花花 返回目录

第317章:给他做衣裳


“书琪,你现在就去找恩雪……”


书琪听得两眼发光,直点头,末了道一句,“小姐明智,奴婢这就去办。”


没多久,书琪回来了。


“小姐放心,她已经同意了,小姐接下来就等好消息吧。”


闻言,叶思姝混乱的心平复了许多。


“小姐,如果您的猜测是对的,那承曦公子……”


叶思姝顿了顿,看向她,“书琪,如果是你养了很久的狗,突然反过来咬你一口,你会如何?”


“这……”


书琪为难,不知该如何回答。


好在,叶思姝也并非非要她回答。


灯光下,她莫测一笑,将手中的纸条抓起用力的捏在书掌心,“如果是我,我便会亲手杀了它!”


室内温度骤然降低,书琪忍不住地打了个寒颤。


目中闪烁着极力压抑着的惧意……


……


叶朝歌这一觉,睡得极好。


起身后精神也好了许多。


前头祁继仁已然去上朝,而叶辞柏则天刚亮便去了练武场,奋发图强!


独自吃过早膳,叶朝歌一时有些发闷,托着腮在那发了会呆,突然坐直,“红尘,我记得年前田伯给兄长置办了一些布匹,都放在哪了?”


这话可把红尘问倒了。


她是小姐的丫鬟,不是少爷的丫鬟,田伯给少爷置办的物件,自然有人打理,她怎么会知道?


不过……


“小姐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叶朝歌耳尖顿时有些红,略微有些着恼道:“问你什么你便回什么,哪来的这么多问题?”


红尘:“……”她好冤啊!


摸了摸鼻子,“要不奴婢去问问长风?”


“快去。”


红尘默默退下,刚退出去,便遇到了带着小宝过来的刘嬷嬷。


回来后,祁继仁在前院专门辟出个小院子给小宝,刘嬷嬷便带着小宝住在前头。


“你这是要去哪儿?”


红尘看眼屋内,“去找长风……”随即将小姐刚才古怪的行径跟刘嬷嬷说了一遍。


刘嬷嬷听后,却是眼睛一亮,“你是说小姐找布匹?”


红尘点头。


下一刻,刘嬷嬷将小宝怼给红尘,“你带着他,我去!”


然后拎着裙摆匆匆忙忙的走了。


红尘在原地,与怀里的小宝大眼瞪小眼。


叶朝歌正在脑海中琢磨着什么,便见红尘回来了,多了一个小宝,不见刘嬷嬷。


红尘怕被问责,急忙将方才在院中的情景道出,言外之意,奴婢没有偷懒。


叶朝歌默了一会,接过小宝,捻起一块糕点,掰碎了一点点喂给他吃。


很快,刘嬷嬷回来了,怀里抱着三匹成色皆不错的布匹。


“小姐,这是老奴从少爷那挑选的,您瞧瞧,这三匹颜色可还得用?若是不喜,老奴再去挑。”


刘嬷嬷带回来的三匹布,皆是上好的布料,颜色不一。


分别是墨蓝色,青色以及月白色。


叶朝歌将小宝交给红尘,走过去。


手指抚上去,触手之中柔软舒适。


“老奴觉得这颜色挺好,应当适合太子殿下。”刘嬷嬷抱起那匹墨蓝色的布,笑眯眯地说道。


叶朝歌顿住。


红尘脚下一个踉跄险些将手上的小宝丢出去。


不会吧?


难道说,小姐找布料,是为太子殿下?


叶朝歌最终选了那匹月白色。


刘嬷嬷有些不解,“小姐,老奴记得,太子殿下鲜少穿浅色……”如若不然,她一开始也不会说墨青色适合。


至于那匹月白色,她纯粹是觉得好看抱过来衬色的。


叶朝歌笑笑:“这月白色便很好。”


她自是知道他惯常着深色,但偶尔换一下,也很好。


就好比她。


喜欢素色,习惯了素色,可他送她的那件红色披风,穿在身上,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难以接受,而且心情,也会如那鲜艳的颜色一般,随之转变。


选好了布料,叶朝歌便开始动手。


“小姐,可要老奴帮忙?”刘嬷嬷有些不太放心。


她对自家小姐还是了解的,一年了,没见她动过针线,说实话,有些担心。


“不用,我自己可以,你们忙你们的去吧,有事我会喊你们。”


见状,刘嬷嬷便不再打扰,扯着还有些回过神来的红尘及小宝出来了。


到了外面,冷风一吹,红尘登时打了个激灵。


“嬷嬷,小姐她,小姐是要……”红尘咽了咽唾沫,“给太子殿下做衣裳?”


那么一大匹布,总不能是做鞋子的。


刘嬷嬷屈起手指敲了记她的脑门,“你就才反应过来?”


在她听到小姐找布匹,她便福至心灵,猜到了。


红尘咂咂嘴,“小姐行吗?”


“行与不行,左右是小姐的一片心意。”刘嬷嬷也想通了。


红尘点点头,“这倒也是,不过嬷嬷,您是怎么知道小姐找布匹是给太子殿下做衣裳?”


她觉得,真不是她迟钝,毕竟毫无预兆,太突然了。


刘嬷嬷看眼紧闭的房门,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之前在温山,小姐得知她将少爷的衣裳改了作为回礼给太子爷时,所表现出来的内疚……


她记得,那日小姐并没有给太子殿下回信,她便猜测着,小姐定有什么想法。


可惜,后来承曦的出现,中断了此事。


方才听红尘说的时候,她便联想到了此事。


自然便不难猜测得出,小姐找布匹的用意。


……


叶朝歌针线不错。


说来还要感谢陆恒,若非他,她的针线也不会练出来。


前世,她嫁给陆恒后,他便对她敬而远之。


而她,为了讨好他,对他的一应生活起居皆安排的妥妥当当,为他做衣裳,做鞋子,做衿带……


她也是傻,陆恒对她做的东西皆是避如蛇蝎,可那时候的她,愣是看不出来,傻傻的一件接一件的做,而陆恒,也一件接一件的丢。


那时候,她天真的以为他是不喜欢她挑选的颜色,再做便会换另一种颜色。


后来,她练就了一手好针线,而所有颜色的布料她也尝试完了……


而他,依旧将她的心血丢弃,甚至是践踏。


至今她还记得,那日那次,他将她送去的衿带丢在地上,用脚踩上去的情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