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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在哥谭做什么生意好

作者:剑无云 返回目录

苏小雅想了想,继续道:“小丑很聪明,所以要想让他签字,必须要得到他的认同。也就是说,要足够的坏,足够的聪明,最好是让小丑的天敌蝙蝠侠吃大亏,那小丑肯定会兴奋。”


王旭心中有些了然了。


其实这个任务说实话不难,因为在哥谭市中,最厉害的也就是蝙蝠侠了。


小丑武力值的话,并不算多厉害,唯一的特征就是曾经掉入过一家化工厂的溶液之中,出来后被毁容,成为了十恶不赦的罪犯。


因此自己若是对付小丑的话,以自己蜘蛛侠的能力,还是绰绰有余的,至少自保能力是足够了。


所以自己要做的,仅仅是接近小丑,然后想办法找到认同,得到他的签名。


这个任务中,担心的其实是其它罪犯。


比如疯帽子泰奇,这家伙神出鬼没的催眠术让人防不胜防,一旦中招,那真的要被他为所欲为了。


还有急冻人,萤火虫,这两个人一个用冰,一个用火,也有些棘手。


当然了,王旭自认为自己若是进入任务的话,没什么事这些人也不会对付他。


聊了一会儿,王旭随便吃了点东西,便回到了自己家里。


再次打开系统,果然,屏幕上的收集小丑签名还没有消失。


“看来只能我接了。”


王旭接了任务,不过没有进入游戏,而是开始做起了准备工作。


首先是打开电脑,查起了关于哥谭以及蝙蝠侠和小丑的信息。


虽然苏小雅解释的很详细,但王旭还是要自己查一遍,加深印象。


了解之后,开始观看电影。


首先看的当然是最有名的蝙蝠侠三部曲,这三部是评分最高,而且票房最高的三部,好评如潮。


其中小丑出现的是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蝙蝠侠:黑暗骑士。


看了之后,王旭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蝙蝠侠的善良与纠结。


他执着于抓拿罪犯,但是却屡次因为没杀掉罪犯,而让自己游走于死亡边缘。


小丑的目的是什么?


其实不是让蝙蝠侠死,而是要让蝙蝠侠杀人。


因为小丑不相信有正义这种东西,所以他被蝙蝠侠抓到之后,激怒蝙蝠侠,逼他杀了自己。


若是蝙蝠侠真的杀他了,那么小丑赢了,因为英雄蝙蝠侠变成了杀人犯。


简单点来说,小丑的目的不是权力,金钱。


他只想看到道德沦丧,城市混乱,哥谭变成人间地狱,在这里根本不会有正义这种东西存在!


了解大概之后,王旭开始分析自己到了哥谭之后怎么做。


首先是要立足,可以说,在哥谭除了蝙蝠侠身边的一些人是好人之外,整个城市都乌烟瘴气。


自己过去之后,万一身份是个落魄的穷人怎么办?


想了半天,自己过去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坏人,因为小丑讨厌警察,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接近小丑。


接下来连续两天王旭再次请了假,把一个人关在家里,一直看着关于蝙蝠侠系列的电影。


尤其是关于蝙蝠侠的漫画,仔仔细细的看了过去。


他尽量把里面每个人物特点记下之后,王旭开始做进入任务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就是要带过去什么东西。


在哥谭,什么都不缺,只缺钱。


只要你有钱,武器,女人,手下,哪怕是给你扛人肉炸弹的疯子都能找到。


所以最关键的就是钱。


王旭笑了,自己现在正好有一大笔金子,不愁找不到销路。


有了钱,自己组建实力,招收手下。


一晃到了星期六。


王旭感觉差不多可以进入游戏了。


正要进去的时候,突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王旭一看,是未知电话,好奇的接了。


“小王。”


让王旭意外的是,电话那头居然是宋菲菲。


她打电话过来干什么?


“宋总。”


“听陈红说,最近你请病假一直没上班?”宋菲菲威严道:“请了好几天假了吧,陈红说有些担心你,作为你的领导,我就打给你问问。”


王旭心中暖洋洋的,还是宋总好啊,体恤员工。


不过他怎么感觉,这是宋菲菲自己关心他呢。


因为陈红有他电话,若是陈红要关心他,自己打电话就是了。


王旭也不傻,自然不会主动揭穿宋菲菲,说道:“谢谢宋总关心,我很好,就是有些发高烧。”


“哦,这样啊。”


“嗯,我估计下周一就会上班了。”


“那好吧,好好休息。”


“好的。”


“对了,你的礼物,谢谢你……”宋菲菲声音依旧威严。


挂了电话,王旭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在寂静之地中的那一幕。


随即摇摇头,暂时把这些内容抛在脑后。


“好了,自己首要的任务是拿到小丑的签名,只有完成一个个任务,自己才有资本!”


“进入任务!”


白光一闪,王旭面前出现系统面板。


任务:收集一张小丑照片和亲笔签名。


数量:1.


提示1:小丑不是很好说话,小心他。


提示2:你的敌人可能会有很多,不要相信任何人。


提示3:你不是蝙蝠侠或者超人,在哥谭市,仁慈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提示4:小丑很狡诈,小心他。


…………


这一次,足足出现了四个提示,足以看出了这次任务的难度。


刷……


白光闪过,王旭发现自己脸上戴着一个面具,正坐在一辆黑色的汽车上。


车子边上只有一个戴面具的驾驶员,瞅了王旭一眼道:“打起精神,待会就去银行了,别出差错。”


王旭有些懵逼,不过很快,一股记忆出现在脑海。


“我叫王旭,在哥谭生活了数十年,父母死了,留给我的遗产都被我吃喝玩乐花光,我成了一个小混混,这一天,一个自称小丑的人找到了我,让我跟着他去抢一家黑帮分子的银行,事成之后,会把钱分成六份平分。”


“我听说过小丑的名字,这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以前我不敢和这种人合作,可是最近我缺钱,我答应了!”


想起这个世界自己的身份,王旭直接懵逼了。


自己竟然进入了,蝙蝠侠:黑暗骑士这部电影的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