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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上门的狗亲家

作者:佚名 返回目录

毛线掐着手指,跟杜云数着自己的五任前男友,心里的悲伤逆流成河,她对将要见的第六任有些抵触,又有些期待。


她决定,不管对方的发际线高不高,牙齿黄不黄,手指甲盖里有没有泥,只要心里美,她就认了。


杜云听她说到发际线的时候直接笑岔气了,手里的画笔怎么都拿不稳,直直地往纸上戳下去,毛球和皮蛋也在一旁跟着起哄,抱作一团撒欢。


毛线皱着眉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以示警告:“再胡闹,就去告你家狗儿子‘弓虽女干’。”


杜云自知理亏,拿手挡了口鼻,笑意就从眼睛里溢出来,肩膀仍是不停地抖着。


他一想到毛线要跟一个发际线很高、牙齿很黄、手指甲盖里藏满了泥垢的家伙约会,就忍不住想乐。


杜云是邻居,也是毛球的公公,七夕那次之后,毛球就怀了身孕,那肚子一天比一天大。


起初毛线只当是毛球长胖了,并没有在意,还是毛瑾眼尖,发现了端倪。


这可把毛线气坏了,她把毛球看得很紧,不想让它下崽儿,出门遛狗都可小心了。这下倒好,她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毛线开始在小区里重点筛选,逐一排查,最后找到了搞大她家毛球肚子的罪魁祸首,杜云的狗儿子——皮蛋。


毛线找上门的那天,杜云正跟皮蛋一人一狗煮火锅吃,他吃肉,皮蛋啃骨头,爷俩吃的不亦乐乎。


毛线哼哧了一声,她见过涮羊肉牛肉的,这涮猪骨头,还是头一回。


毛线吼了一嗓子,双手叉腰,狠狠地瞪着啃骨头的皮蛋,吓得小家伙丢下骨头嗖一下就蹿杜云怀里去了!


毛线一脸得意地看向杜云,以前她觉得这种双手叉腰的动作非常粗俗,只有野蛮的村妇才会这么干,跟她妈几番对阵下来,她觉得这动作绝对能助长气势——身高不够,叉腰来凑!


毛线清了清嗓子,简单明了又清晰直接地提出了要求,“你家皮蛋必须对我家毛球负责!”


杜云本来是想赖一下的,“小区里那么多公狗,凭啥说你家毛球肚子里怀的就一定是我家皮蛋的崽儿。”


毛线也是楞了下,的确,那天她把毛球放在了一楼小院里玩,当时确实有两只狗,但是其中一只是哈士奇,她家毛球和另外一只都是博美,毛线笃定罪魁祸首一定是另一只博美,也就是杜云家这只皮蛋!


道理很简单——合并同类项啊。


杜云还想说点什么,他家那没出息的皮蛋就拱上了毛球的后背,作求欢状。


毛线气得脸都白了,狠狠地踢了皮蛋一脚:“下贱东西!”


杜云两手一摊,看来这事他是赖不掉了,问:“你想怎么着?”


这话问的,毛线又是一愣,她只顾生气了,还真没想过要怎么着,毕竟这狗也不是人,总不能给毛球办个婚礼吧!


但是,她也不能让毛球白白被狗欺负了不是?这可是头一胎啊!


“第一,管好你家皮蛋,不容许他乱劈腿,找别的母狗;第二,在我们家毛球的整个孕期,你和皮蛋必须随叫随到,承担你们的那一部分责任。”


“好!”


杜云一口应了下来,毛线气的满脸通红的样子,颇有几分可爱。


他伸出一只手,作邀请状,“要不要一起吃点?”


毛线其实早已经被那一锅热气腾腾的骨头汤所吸引,口水都咽了好几口了,她撇了撇嘴巴,很勉强地点了下头,马上又说:“我要用新筷子!”


杜云无奈地摇了下头,还是起身从橱柜上面的格子间里取了两副新的碗筷,清洗一番之后,摆在毛线面前,“来,给你娘俩用!”


“倒你们娘俩!”


毛线夹了一颗牛肉丸子,滋一口下去溅了对面杜云一脸。


靠!


撒尿牛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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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这下毛线真尴尬了,但是事已至此,她也只能表现得更加大大咧咧来掩饰尴尬了。


杜云伸手抹了一把脸,喊了皮蛋,“去!给你丈母娘拿包纸巾。”


那皮蛋竟然跳上茶几抓了一小包纸巾递给毛线,狗脸极其谄媚。


“嚯!调教的不错呀!”


毛线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一个大男人还能把狗养的这么好,当然,作风问题另说。


杜云微微一笑,端起一罐啤酒,给毛线面前的杯子里倒了一点,轻轻地碰了一下,“我代表我们家皮蛋,向你和你们家毛球道歉!”


毛线端起杯子,看着旁边一脸呆萌,举着两只爪子成作揖状的皮蛋,有些忍俊不禁。


视线再回到杜云身上,这家伙,还真是教子有方啊。


这样一来,毛线和毛球就成了杜云家的常客,反正都在一个小区里,前后也不过搁了几幢楼。


毛线还给自找了一个非常硬气的理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说客气点是上你家来串门,不客气地说,那就是带着毛球回她自己家,没毛病啊!


那毛球在家憋屈坏了,到了杜云这边就彻底放飞自我,跟着皮蛋上蹿下跳的,动不动就上衣柜里刨几双杜云的袜子,一只一只排成一溜整齐地码放在地板上,俩狗你来我往,玩的不亦乐乎。


杜云感叹:他家这皮蛋被毛球带坏了。


毛线瞪着不大的眼睛,气势十足地吼道:“这叫妇唱夫随,你懂个屁!”


杜云看着毛球那日渐膨胀的肚皮,一时气短,只好由着俩狗闹去吧,不影响他工作就好。


毛线本着对毛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皮蛋的老宅,杜云的房子来了一次彻底又全面的大视察,从阳台到厕所,无一遗漏。


杜云看着她背着手走路的样子,就觉得好笑,这姑娘身子滚圆,脑袋却不大,走路一晃一晃的,跟个不倒翁似的。


好几次,他都忍不住想伸手戳一下,触及她那张冷脸,又忍不住收回。


杜云觉得这毛线这性子不大好,成天板着脸,随时准备教训人的样子,实在不适合去相亲,搞不好容易被人打。


当然,这话他是不敢说出来的。


杜云是搞室内设计的,这房子就是他自己装的,现代简约风,墙上是裸露的青砖白灰,地面是水泥的,连阳台都不封,上面放了各种知名的不知名的植物,以多肉居多。


毛线总是忍不住偷偷用手指去戳那些肥嘟嘟的叶瓣,在上面留下浅浅的灰色的指痕,乐此不疲。


总之,到了杜云家里,毛线就自觉打开了另一面,跟在家里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怎么说呢?


就好像一个西装革履的人突然穿着丁字裤跳舞,很二!很逗逼!却也很真实!


毛线喜欢这种简单的生活,她甚至觉得自己不大适合当老师,她身上那点老师的庄重,都是卖力装出来的,很辛苦的。


杜云喜欢伺弄一些花花草草,也不介意毛线的聒噪。


像这样杜云作画,毛线自说,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各说各的,倒也惬意。


偶尔,毛线也会恶作剧地跑过去怼一下他的右手肘,让他手里的笔在宣纸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杜云也不恼,只是紧着眉头,继续画。


他常常弓着身子,一画就是好几个小时。毛线总是等不及,在藤椅上眯着眼装睡,装着装着就真睡着了。


看着杜云一只手背着后面,躬身作画的样子,毛线突然想,这次要见的人,要是长成杜云这样也不错,比他老点更好。


最好也有一只调教得不错的狗,萨摩就更好了,那样她可以抱着它的脖子睡,博美有些娇小了,经不住她折腾。


毛线看到自己这一身肉,又有些烦躁,到时候还是穿裙子吧,好歹能遮一遮她这大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