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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4章 女装后,我成了万人迷1

作者:爱干饭的团子 返回目录

【PS:本位面全面架空】


家里的老人常说,旧时的上海滩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十里洋场烟花地,不见当年裴司矜。


… …


夜色微凉。


人烟稀少的桃花园后院,不时传出几声凄惨的尖叫。


五个黑衣保镖个个手持皮鞭,一鞭鞭的抽在地上一个清瘦的“少女”身上。


同时,骂骂咧咧的说着:


“去NM的小娘炮,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你不过是个在戏园子里打杂的废物,也配惦记咱们周小少爷?”


“就是,咱们周小少爷都说了,他不喜欢男人,你就算穿成这样也没用!别把自己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看着真他么倒胃口。”


“裴司矜,你说你是蠢,还是蠢啊?


你要是好好在这桃花园里给各位看戏的爷端个茶递个水,也不至于招来这杀身之祸。


可是呢?你非得穿着旗袍,别别扭扭的端着壶茶,把咱们周小少爷新看上的名角儿烫了。


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可别怪兄弟们啊!”


紧说着,几鞭子再次落下去。


清瘦的少年断了气,死不瞑目的扣紧了手中的一方丝帕。


司矜一穿过来,就顺着原主来不及闭上的眼睛,看见了这条帕子。


小幺迅速将原主的记忆传过来。


这条帕子,正是这几个保镖口中的周小少爷,上海商会会长的小儿子,周兴邦送给原主的。


原主年少时就被烟鬼父亲卖到了桃花园。


桃花园是沪城有名的戏园子。


因为第一任班主以一曲《桃花扇》震惊全国。


故而,得名桃花园。


原主在这里,日日除了练气开嗓,还要擦桌扫地,端茶倒水。


万恶的资本家拼命压榨着他小小的身躯,想要榨干他的所有剩余价值。


但是,他熬了十几年,也算熬出了头。


十九岁时,原主扮成花旦,再演《桃花扇》中的女主角李香君。


因为身姿曼妙,嗓音柔美,一时红极大江南北。


许多人慕名而来,便是为了听他唱一嗓子,也包括风流公子,周兴邦。


周兴邦看上了昆曲扮相的原主,便日日留恋桃花园百般讨好,甚至送了他定情手帕作为信物。


但却在知道他是男人之后,吐了个昏天黑地,断然不信这是他看见的名角儿。


于是,周兴邦开始带着保镖日日围着戏园子,逼老板交出真正的“李香君”。


桃花园的老板迫于压力,便只好找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青眠柳,上台表演。


只张口,不开嗓,让原主在台后唱双簧。


这下,周兴邦满意了。


日日抱着青眠柳昏天黑地,对桃花园,更是一掷千金。


戏园老板见识到了做这事儿的好处,便越发压榨原主,恐吓他一定要捧着青眠柳。


不然就把他赶出桃花园。


原主天性懦弱,不敢反抗,又因为青眠柳宣传自己的被周兴邦拒绝的事迹,成了全园人的笑柄。


但是,周兴邦是原主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不想轻易放弃,竟不惜为了讨周兴邦的欢心开始穿女装。


就在刚才,周兴邦抱着青眠柳听戏时,原主穿着旗袍去给周兴邦倒茶,不小心溅出了一滴茶水,烫到了青眠柳的小拇指。


女人一哭,周兴邦心疼的不得了。


立刻让人将原主拖下去鞭打致死。


司矜很快将这段记忆浏览完,蹙眉总结出一个道理——


舔狗不得好死。


他撑着身子站起来,冷目扫过周边围着的五个保镖,似乎在琢磨什么有趣的死法。


保镖们见人醒了,纷纷惊诧的瞪大了眼睛。


“不是吧?打成这样都TM没死?”


“这小娘炮生命力还挺顽强,让哥哥再给他补一鞭子!”


说话间,靠司矜最近的一个保镖瞬间将鞭子挥出去。


凌厉的鞭风在空中发出嗡嗡声。


在靠近司矜的那一瞬,牛皮鞭被他抬手轻轻握住。


而后,在少年含笑的眼眸中,碎为数段。


软趴趴的落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