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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癫狂之夜

作者:耕心堂一学童 返回目录

晚上十点,纽约的街道上已经空若鬼域。


车身锈迹斑斑得皮卡在地狱厨房的街区中游荡。


暗巷中自带天然伪装的黑人毒贩如往常一样做着自己的生意,妓女在夜里低温中穿着清凉的衣物摇曳着身姿。


招牌上带着弹孔的日式酒馆,本该是艺伎歌舞的日式酒馆,里面却是低音轰鸣,金属摇滚风格的歌手,手握话筒癫狂的喊着沙哑的歌词。


一辆锈迹斑斑的皮卡停在停在地狱厨房无照经营的酒吧门口。


头戴采用钛合金打造,全重3.5公斤K6-3防弹头盔,全身水泥灰的城市作战迷彩打底,上身穿着CAGE Plate Carrier防弹背心,双腿上绑着两个手枪快拔枪套,背着战术背包武装到牙齿的不速之客从车上下来,走到日式酒馆门口。


可能是背后背着的口径为25毫米的XM109狙击步枪,也许是胸前7.62mm口径FNFAL步枪,大概是使用11.43毫米枪弹的M1911A1手枪。


又或者是战术背心上插着弹匣的视觉冲击,包括十二个装满黄铜子弹的FNFAL步枪三十发弹匣,在弹匣上面挂着四枚MK2手雷,两侧各有四个M1911A1八发弹匣。


“八嘎,小子,你来错地方了吧。这里可不是惹事的地方!”门口右边的日裔壮汉虽然心里有些发怵,但还是壮着胆子右手抽出腰后锯掉大段枪管的双管猎枪。用枪顶着全副武装的不速之客。


“如果我是你,不会抽出枪,特别是现在这样用枪口顶着一个你惹不起的人!让开点,我只是想进去喝杯清酒!”不速之客上半身轻轻晃动,右手快速上提,带着战术手套的左手住壮汉手中的枪,手中卡在扳机扣后面,左手准确的握住左腿的快拔枪套中的M1911A1枪柄,快速拔出,手臂微曲,手枪放在腰间,枪口指着壮汉。


“呼哈,你死定了!”


与此同时左边的另一个日裔用大喊了一句,从腰后抽出来一把外表磨损严重,看样子有些年头的M1911手枪,顶在不速之客的头盔上。


“呵,你的枪忘记上膛了!”不速之客头盔下响起一声嗤笑。


日裔嘴里骂了一声本州岛俚语,赶忙拉动自己的手枪滑套。


“笨蛋!”话音刚落,不速之客偏转脑袋,左腿侧踢将左边的日裔踢飞。


接着左腿迅速收缩,一个侧边膝击。


巨力之下,左边日裔的胸口已经瘪了下去,断裂的肋骨将心脏插出一个破洞,


膝盖侧击,让手持双管猎枪的日裔壮汉的身体呈现出一个弯曲的曲线。


松手,日裔壮汉倒地,不速之客迈过他的身体,扭头看了一眼。


“与其在世间遭受痛苦,不如早一点见到上帝,或者大蛇,死后谁有知道是哪个神明呢?”不速之客后脚狠狠的跺了一脚,将脊柱断裂,嘶声裂肺大喊的声源踩碎。


将未开一枪手枪插回枪套,从胸前取下两颗手雷,左右互拔,双手猛地甩进热闹的日式酒馆。


“轰!轰!”两声巨响过后,不速之客丢掉手指上的拉环,听到酒馆中的尖叫声。


端起胸前的FNFAL步枪,扣动扳机,四发子弹从枪口射出,将两个冲出来的持枪上身满是刺青的枪手击倒。


“其实应该用小口径的步枪的,有点血腥了!”头盔下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话。


十分钟后,之前热闹的酒馆安静了下来,只有M1911A1的枪声断断续续的响着,


“吱……”


“吱……”


……


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出现了六辆车,车轮在在地上留下长长的刹车印,从车上跑下来的日裔枪手们还没下车,就听到“嘣”的一声巨响。


领头的那一辆丰田直接变成了碎片。


“RPG!”车上的枪手们乱了,争先恐后的跳下车。


枪手们动作很快,但是却比不过射速超越声音的子弹或者用炮弹来称呼的白色涂装弹头。


二十五毫米的子弹?


又或者说是二十五毫米的榴弹。


五发供弹的弹匣,只用了三秒就一射而空。


第五声轰鸣过后,仅仅只过了不到两秒,巨大的轰鸣声再一次响起。


今天夜里的地狱厨房彻底乱了。


能歌善舞的墨西哥毒贩子,总是证明猥琐没有下限的东欧皮条客,喊着苏卡不列的俄国枪贩子,用枪告诉顾客“我这里都是真酒”的苏格兰酒贩子,售卖绿色植物的黑人经销商,又或者神叨叨的印第安人,他们给黑人提供货源,这些人听到如同战场一样的声响,第一次在晚上十二点前关紧了房门。


论战场和黑帮枪战的不同?


战场才是勇敢者的游戏,黑帮枪战,呵呵,小打小闹的斗狠而已。


自夸自由灯塔的国度中,亚裔中的性格和处事方法,好像与自己的母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挂,“骄傲”的韩裔用一场“城市战争”表示了自己的强硬,华裔用聪明的大脑和勤劳的工作赢得生存的空间,虽然华裔总是被欺负,但是没有人会去过分逼迫,因为不清楚老实巴交的华裔会不会动用“功夫”。只有脑回路清奇,崇拜强者,又拥有下克上传统的日裔,让本来脑回路就不多的黑帮搞不明白,这些该死的霓虹矮子想做什么?


“贩卖人口,死罪!”一串用子弹的弹孔组成的话语留在了正在燃烧的五层小楼上,落款是“士兵”。


热闹完了,警察也到了,看着燃烧的五层小楼,不紧不慢的拨打着火警电话。


两个警察的对话却围绕着一个多星期前,码头枪战出现的那个“苏联老兵”,同样的训练有素,同样的赶尽杀绝,同样爆裂的攻击手段,要知道地狱厨房的枪战,除非是你死我活的生死大仇,不然抢地盘的枪战顶多是用一些轻武器。


“苏军老兵”动用了手雷,这一次也是如此,而且变本加厉的使用了榴弹。


不过榴弹的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凶手”觉得自己用的是子弹,最多算是超口径狙击步枪。


只是小小的……呃,是的,只是小小的二十五毫米子弹,弹头会爆炸的白头狙击子弹。


当然也有准确的说法,叫做瞬爆弹,弹头中部装有炸药,炸药前部装有弹帽、侵彻管和雷管,在炸药后边装有曳光管。属于大口径机枪弹,用于对空射击。弹头命中目标时,由于侵彻管和雷管的作用而引爆炸药。弹头在枪管内因为没遇到障碍物,所以不会爆炸。但当弹头脱离枪口后,未命中目标或障碍物时,到了一定时间,曳光剂的火焰也会点燃里边的黑色药,使炸药爆炸。


所以两个警察看着街面上的场面一时间首先想到的就是榴弹发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