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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捡了个娃

作者:鲜家明月 返回目录

方一梅也听见了,那奇怪的婴儿般的微弱的啼哭声,在宁静的夜晚叫人瘆的慌。


一梅用被子捂着头,一会儿却听见院里人声喧哗起来,婴儿般的哭声渐渐近了。有人嚷道:“是个毛蛋呢,真是做孽啊……”


真是小孩的哭声呀?一梅起床出去看。


大老王挨着大门最近,刚听见婴孩哭声,他以为是猫叫呢。


哭声时断时续,若有若无,大老王叫起叶宝林,两人到大门一看,小铁门边的地上朦朦胧胧的,真有一个小红被子裹着的婴儿。


公孙明也起来了,开了门,抱起孩子一看,小脸红嘟嘟的,两眼很有神,可惜是个小豁嘴一一这就是被遗弃的原因吧。


公孙明的老伴说:“也亏他们想得到,把孩子扔到这里来。”


老人们也都起来了,把孩子抱到大老王屋里,都来看着好玩。


公孙明老伴把孩子平放在大老王床上,解了小红被子翻找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有。


“是个毛蛋……”她叹了口气说,“不象是刚生下来的。”


看来,夫妻俩也许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纠结了好一段时间才做的放弃的决定。他们把他放到民政所和敬老院门口,也是要给孩子一条生路吧。


传说中什么玉珮啊、金锁啊、银饰啊……哪怕是个跟孩子有关的小物件呢,什么都没有,就连孩子的生辰八字也没有。看来是真的遗弃了,不打算将来要相认,这孩子也就成了一个谜。


孩子竟不认生,双眼滴溜溜地四下里看着,小嘴豁的厉害,一直到鼻子那儿都裸在外面。混子逗弄着孩子说:“俺是恁老葛爷爷”,他又指着公孙明老俩口、大老王和叶宝林等人,一本正经地向孩子做着介绍。


可是,这个孩子该怎么处理呢?送走?留下?


陈志和任闲都犯了难,决定先把孩子放在大老王这儿,等天亮了再说。


半晌午时,公孙华从市里回来了,他把陈志和任闲都叫到办公室,询问这几天院里的情况。


任闲向他汇报了老耿夫妇要在伙房吃饭、张学友今天要接老娘来住几天、凌晨门口捡了个娃的情况……


“怎么恁些事?”公孙华眉头紧皱,两只手摆弄着一支中性笔,对任闲说,“老耿俩口子不算五保户,不在国家集中供养的范围内,怎么能在伙房吃饭呢?”


陈志不吭声,他以前代理敬老院院长时,公孙华事无巨细,样样都要过问,自己做什么都是错,没少挨熊。


后来,敬老院规范化管理,院长实行聘用制,敬老院的事,他也就不再操心,事事置身事外。何必出头自讨苦吃呢?


任闲一愣,心里说,那么是谁批准老耿两口子住到院里来的呢?吃住,吃住是一体联动的,既然住在院里了,管了住,迟早也得管吃。再说谁敢为这事去激怒老耿老婆?


“那么”,任闲赌气说,“俺把您的意思告诉老耿。”


公孙华生气地说:“哦,恁叫吃恁当好人。俺不叫吃,叫人说俺是个赖货?”


任闲语塞,咬着唇低头不语。


“算了,这种人懒得惹她”,公孙华又说,“就那样吧。”


“恁倒是说说,张学友凭啥把他娘也接院里来住?”公孙华不满地敲着桌子说,“咱这是敬老院,不是疗养院!不是家属院!谁还兴带家属了?明儿都拖家带口地来住,象什么话?”


任闲张了张嘴,想辩解几句,话到嘴边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说起来,他还年长公孙华十多岁呢,就是陈志也要比公孙华大好几岁。可是公孙华发起所长的官威来,经常甚至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任闲和陈志劈头盖脸,骂个狗血淋头。


任闲人累,心也累。他咬牙切齿地想,任期满了,立马走人。


陈志是民政所的老人了,他从民政学校一毕业就在所里上班了。那会儿是刘国明当所长犯了事,后来是镇里的公务员杨秋霞任所长,再后来机构改革,公务员不能担任民政所长……


那会儿,陈志兢兢业业地干到了民政所会计。他是民政学校科班出身,又是所里的老人,少年老成,为人机敏,处事圆滑。文凭、资历、能力一样都不缺。


大家都以为,改革后民政所长非他莫属。然而公孙华空降到了民政所当所长,煮熟的鸭子飞了。


就差一颗米,就差那么一点点呀!陈志两口情绪低落了很久。


陈志太了解公孙华了:年少得志,骄傲轻狂,自以为是,刚愎自用……


事不关己,何必多言?何必去趟任闲的浑水?


这会儿沉默是金,任何辩解都是多余的。


任闲四肢发达,头脑也清明。其实很多时候,任由公孙华发发所长的威风,很多事还不是要照旧维持原状,并不会更改。


公孙华知道自己太年轻、资历浅,生怕别人轻看他。尤其与陈志、任闲这两位老油子长期共事中,他怕被挟持被架空。


他要他们明白,他才是所长,很多事,他说了算!


“还捡了个娃?”公孙华有些头大,右手轻揉着脑门说,“怪事年年有,唯独今年多。”


说的好象若他在家,老耿老婆也不会发飚、张学友也不会想娘、大门上也不会出现一个娃似的!


“怎么办呢?恁俩倒是说说?”公孙华发愁地问。


可以不让老耿两口吃伙房的饭,也可以不让张学友去接他娘,然而可以把捡来的娃再扔回大门上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