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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根红苗正的三代

作者:熊福 返回目录

而马修临行前孟浪粗野的亲吻,让菲尔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雄壮有力和不容拒绝。


难得的是,这次他没有哭喊,毕竟他还是能够体会这种离别的愁绪。


小手在凯瑟琳胳膊上轻拍了几下,表达着对这个年轻母亲的安慰之意,只是身体太过弱小,倒像是婴孩在表达不满。


凯瑟琳以为儿子尿了,翻过来闻了闻,味道果然不太好,是个臭小子。


冬去春来,虫鸣霜落,一年又一年,小孩子长大的速度总是快得像闪电一样。


昨天还只能依偎在凯瑟琳怀里的菲尔已经可以满地乱跑了。


今年已经6岁半的他像个小胖球,而且意外的矮小。


对于这一点,菲尔始终有着不同的看法,如果按照地球的标准,这个年龄能有120厘米或许不算高大,但无论如何说不上矮吧。


只是镇上同龄的小孩,就像传说中吃生牛肉,喝狼血长大的崽子一样,平均身高在130厘米左右,个别更加离谱的,都要达到140厘米了。


就比如隔壁街区的小乔治,明明比他还小三个月,却已经141厘米。


菲尔矮胖的身材也遭到了小孩子们的嘲笑,显赫的家庭和诡异的作息让他显得很不合群,因此很少有几个愿意主动和他一起玩耍的,甚至还暗地里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小吞莫”。


吞莫类似地球上的田鼠,杂食动物,喜欢在庄稼地里挖洞作为巢穴,尤其喜欢地薯块茎。


如果冬天深挖开地薯地,就会在又长又深的洞穴中发现它们大量存储的粮食。


偶尔墒情不好的时候,甚至可以靠这个解决农夫一家半个冬天的口粮。


或许是喜欢吃地薯,所以吞莫都长得圆滚滚的,个头普遍不大,最明显的标志是有两颗大门牙和大而圆的眼睛,看起来又蠢又萌。


对于外号这样的小事,菲尔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事实上,他很乐于保持这样一个较为孤僻的形象。


作为一个曾经30多岁的大老爷们,他很难想象自己流着鼻涕,撅着屁股,和一群小鬼趴在地上玩弹球的游戏,把自己弄得满身尘土的样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怪病已经有越来越好的趋势,最明显的改变就是每个月清醒的时间,已经由原来的10天,增加为现在的20天。


而在剩下的时间里,表现得也越来越正常化。


例如自己吃饭和上厕所,口渴了也不会用一杯水把自己呛死,就像是天生自闭的小孩,但却完全不影响生活。


总之,凯瑟琳都把他照顾的很好,这个女人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他,为他操碎了心。


菲尔内心深处也对这个今年已经35岁的金发女人,充满了浓浓的濡沫之情和感激。


这个家的男主人马修·奥·斯内普,是个标准的帝国军人。


热血、爱国、大部分时间都很严肃,在战场上冷血、残酷、凶猛但又充满了狡猾似的智慧。


三年前二次觉醒成功,又凭借历年来在战场上的殊死拼杀,积功之下终于再次晋升,成为一名带领着500多人的大骑士联队长。


菲尔也终于了解到一个让他欣喜的事实,自己背靠的斯内普家族,则是沃德斯曼帝国东南边境上三大军城之一,高坎城中的权贵家族。


祖父布拉德·奥·斯内普,是一名有着伯爵头衔的师团长,位高权重,即使在帝都的众多权贵中也赫赫有名。


父亲马修,只是姐弟三人中最小的一个,上面还有大姐和二哥。


出身貌似相当不错,他可以算是根红苗正的权三代,或者军三代。


至少在这片小小的落马镇,如果必要,斯内普家族足以一手遮天,这也是凯瑟琳当年执意要带他回来的原因之一。


即便是落马镇的领主汉普顿·斯图尔特,也不过是一个退役多年的大骑士罢了。


当封赏文书到了落马镇的时候,他甚至郑重其事的为斯内普一家举行了一次庆祝宴会,邀请了全镇的小贵族、德高望重的宿老和神殿的所有神官。


某一个秋日的午后,菲尔从冬眠般的沉睡中醒来,揉了揉还有些沉重的眼皮,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肚子里传来雷鸣般的噪音,那是他的胃在向他抱怨。


他光着脚,踩着木质的楼梯,来到一楼的餐厅,准备开始享用他的午饭。


胖胖的小身子在专门为他制定的高椅上扭来扭去,屁股下面的软垫拧得都要掉在地上了。


“菲尔·奥·斯内普!


如果你下次再光脚走来走去,我就罚你不准吃饭。


看看你像草一样的头发,难道你就不能用几分钟稍微梳洗一下吗?


是不是需要我重新教导一遍你的礼仪?”


威严的女声猛地响起,吓得小胖子一缩脖子,差点从高椅上掉下来。


如同每个女人都隐藏在基因中的天赋,除了不见衰老的容颜,几年的母亲角色,凯瑟琳成功开发出了唠叨这一大杀器,并日趋成熟。


小胖子无奈之下,只能草草地洗漱一番,再套上轻薄柔软的居家便鞋。


他可不想唠叨的等级上升到忍受不了的程度,那太愚蠢了。


两道菜一碗汤,加上桌子上原本就有的一篮子松软的圆面包,就是菲尔的一顿再平常不过的午餐了。


“坎贝尔大叔,你也应该管管他,看看他这惫懒的样子,过两年怎么去上学。至少也要让他洗漱一下,哪能穿着睡衣吃饭。”一边用刀熟练地切着面包,凯瑟琳一边喋喋不休地对站在后面的一个高大男人抱怨道。


上菜的时间正好,火候也恰到好处。


菲尔沉默地切着盘子里的炖肉块和地薯块,似乎根本没听到凯瑟琳指桑骂槐似的抱怨,一副不干我事,心不在焉的样子。


此刻他的注意力完全被眼前的美食所吸引。


红黄色裹着浓浓酱汁的菜肴有点像前世的红烧肉土豆,实际上在他看来,根本没有区别。


地薯就像超大号的土豆,生长在土地下的一种块茎状植物,产量极大,耐旱耐寒,炖透之后软软糯糯的,香甜可口。


而且吃起来很有嚼头,稍微带点Q弹的感觉,口感一流。


肉是盖娅大陆上被人类驯化并广泛养殖的一种家畜,蜜豚。


蜜豚头小而身粗,性情凶猛,长毛,皮厚,蹄状足,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从颈部到后背有一排锋利坚硬的骨刃,实际上那是它脊椎骨延伸出来的一部分。


一只成年的雄性蜜豚约七八百公斤,雌性约四五百公斤。


但被驯养后,好吃懒做的天性得到极大释放,性情变得温顺起来。


野生蜜豚通常都在山野林地出没,多以昆虫和植物的花朵果实为食,偶尔也会捕猎一些小型的动物,打打牙祭。


或许正因为如此,其肉质细腻,富含油脂,且隐隐含有一股花蜜般的芬芳,因此得名。


通过长时间的炖煮,肉中的油脂逐渐浸润到富含膳食纤维的地薯块中,整个菜肴色泽饱满油亮,味道醇香浓郁,十分勾人食欲。


菲尔狼吞虎咽地吃着,一直没有说话,重生之后他的口味爱好依然没有变化,典型的肉食动物,喜欢炖肉、烤肉、白煮肉,而且重油重盐。


桌上另外那道菜,是类似蘑菇一样的东西切碎熬制后凝固做成的半透明的块状物,切成薄片码在盘子里。


晶莹剔透,看起来很有食欲,有点类似地球上中华地区北方冬天喜欢吃的皮冻。


只是几乎不含油脂,吃起来很是清爽甘甜。


唯一的汤,则是落马湖的几种小杂鱼和贝类炖成的汤。


足足炖了两个小时,过滤掉所有的残渣,只剩下最为纯净透明的汤水。


如果不是上面漂着的绿色香芹碎片,乍一看你会以为这是一碗清水。


但是味道嘛,不要任何的香料,只要一点点的盐,就绝对的鲜美绝伦,也只有在落马镇这样毗邻大湖的地方才有可能喝到这样正宗的杂鱼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