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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里八乡都出名的胖婶

作者:等一人爱一城 返回目录

我第一天来到这个家的时候,这个胖婶一家对我很好,给我吃她家卖的各种小零食,给我买了一条新裤子,我很开心,我以为我的幸福生活就要到来了。


当她让我把我妹妹梦米也叫来一起住的时候,我简直不要太开心,我没想太多就跑去跟大伯说以后要住在她家,大伯也没反对,胖婶实际上早就盯上了我,她看我们都来了,就打电话跟我父亲母亲商量,我爸妈问我们的意见,我妈::“你们真的想住在你婶婶家吗?”我回答:“是的妈妈,我想住这里。”我爸妈问过我之后就同意了!


我不知道这个电话之后,我将面临的是什么,如果我知道,我宁愿不吃她的零食,不穿她买来的裤子。然而一切都成了现实,改变不了,也不懂得反抗的我,就这样住在了胖婶家。最开始,她们一家对我们很好,因为怕吓到我们,对我们和颜悦色,那段时间,反到真的是吃香的喝辣的。


可惜好景不长,在我们以为日子就这样下去的时候,胖婶终于渐渐暴露了她的本性。她是一个霸道而又无理的胖女人,从一开始的温声细语对我们说话,请求我们帮忙的语气,渐渐转变为凶巴巴的怒吼,充满命令口吻的语气。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只是小学生,智慧还尚未成熟,以为所有的孩子都该这么长大,不懂得反抗,不知道保护自己,一味的被压榨着劳动力。


凶女人:“看看你们,干点活都干不好”


“有娘养没娘教的东西”


“今天干不好活别吃饭了”


仿佛觉得动嘴说还不过瘾,上手打方才好受些。


那时候的我看见她,就像老鼠见了猫。


那时候的我没有零花钱,也不敢要零花钱,上学的铅笔写到短得手握不住了还不舍得扔,因为没钱买。她家开着一个在当时来说一应俱全的杂货铺,有卖小零食,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比如大米,比如花生,或者书本铅笔等文具。


有一次我实在没有铅笔可以写字了,战战兢兢的在杂货铺里偷拿了一只铅笔,幸运的是我没被胖大婶发现,不幸的是,我被她的儿子发现,下场很惨,我被罚了一天不准吃饭。


在后来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几次三番的想寻死,也几次三番把自己生生拉了回来:我还没有见到我妈,我还没有亲口问我妈为什么,我还没有得到答案,我想再坚持坚持吧,我总会得到答案的不是吗?


再后来的有一天这时候,邻居家的儿子因为和胖大婶的儿子玩的很好,领居家的儿子其实也是“玉洋”二姐的哥哥,名叫玉加。他晚上在胖大婶家睡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玉加发现自己丢钱了,丢的还是50元,这钱在当时不是一笔小数目,听说玉加用来买学习资料的。毫无意义,我和二妹妹梦米是被重点怀疑的对象。胖婶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两个孩子,也就是他们的孙子,他们的孙子也已经7到8岁,孙女三四岁。他们就只是问问自己的孙子孙女:“你们有没有拿别人的钱?”她们回答:“没有,我们没有拿”问过了就算完事了,仅仅只是问问而已,而对待我们,却是一遍又一遍的质问:


“你们到底有没有拿他的钱?”


“老实说出来,把钱拿出来,我们不会打你”


到最后演变为拷问我一个人。因为我曾偷拿过铅笔,我终究是被胖婶的儿子出卖了,我以为我能逃过去,我知道我偷拿铅笔是不对的,我也早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我知道一旦他们知道,我会挨打。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隐瞒会给我带来如此严重的灾难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