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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大明法典

作者:笔墨凉凉 返回目录

第三百六十五章:大明法典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签订契约吧!”


大炎帝主摇头,不再多想,决定尽早把这件事落实下来,避免出现新的变故。


余生颔首,对着郭嘉点头。


郭嘉拿出两封空白契约,在大炎帝主注视下,以灵气为墨,抒写契约的内容,然后递交余生,盖上玉玺。


大炎帝主拿出天盟的玺印,也在契约上,重重踏下。


至此,契约生效!


大明古朝获得两万两千亿灵石赔偿,还有天剑殿势力范围占领权,以及各国通商权,可谓收获丰盛。


天盟在付出昂贵代价后,获得暂时安稳权,使大明古朝不能用以往的借口,随便侵犯天盟各国。


签署契约后,大炎帝主没有停留,率领使者队伍,当天离开蛮荒岛。


他一刻也不想在大明古朝停留!


“古主,天盟和邪魂族对峙,我们可以借此机会,消化天剑殿疆域,顺便发展商行。”


等大炎帝主离开后,郭嘉站出来说道,迫不及待想要建设天剑殿,让众多文臣两眼泛光。


这大概是文官的喜爱吧!


就如武将喜欢开疆拓土,文官喜欢建设国家!


以政治纲领为本,大刀阔斧的改革,把一片动乱的地带,变为国家的一部分。


“准!”


看到激动的臣子,余生也不会干泼凉水的事,大声命令道,奠定大明古朝接下来的时间,以发展为主。


......


随后一年,大明古朝收缩锋芒,安心发展,不管天盟和邪魂族打的多热闹,也没有半点动静。


正如大汉帝主的推测,万邪大帝制定详细的入侵计划,从无常府和大苍帝朝境内,兵分两路,发动干扰式攻击,兵力亦虚亦实,让人摸不清头脑。


正是这种诡变得进攻方式,让天盟各大势力疲于应对,不断调动军队,却什么也没有打到。


长此以往,天盟军队的士气,一泻千里,没有作战欲望。


万邪大帝,再次掌握战场的主动权!


并且,他还在制定一场更大的战争,但实施这场战役的前提,必须是邪魂玄朝后方安稳,能有充足的军队和强者供他调遣。


他,还需要等待!


在天盟和邪魂族胶着时,大明古朝的发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经过六部与内阁商议,大明古朝把天剑殿疆域,划分为十三个行政区,派遣大量官员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受到谣言影响,起初的时候,天剑殿疆域的居民对大明古朝有很大的排斥,爆发多场动乱,死了不少无辜的百姓。


事件发生后,郭嘉调动朝廷力量,一边武力镇压,一边制定安抚民心的政策,澄清谣言,逐步消除百姓敌视心理。


享受到好处,百姓也渐渐接受大明古朝的通知。


对生活在底层的百姓来说,他们并不关心谁是统治者,只在乎统治者颁布的政策,是否有利于他们生存。


能过上好日子,他们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稳定民心后,朝廷开始改革,消除氏族影响力,除了少部分声望很好的氏族外,都遭受镇压,要么灭族,要么流放。


在军队上,军部任保留霸王军番号,却没有招兵,用余生的话说,没有项羽的霸王军,就不是霸王军。


杀神军和青龙军,也在霸王军突破圣级军团半年后,晋升为圣级军团。


第一军团和第二军团,稳步朝顶级军团迈入!


各省地方军,也拥有中等以上军团实力,有资格在大型战役中当炮灰。


至于强者数量,除了新增加几尊至圣外,就没有多大变化。


不过,还有一件大事,吸引大明古朝上下,所有人的目光。


那就是由商鞅和韩非子制定的法典,即将出世!


这一日,阳光穿过云层,洒落大地,余生率领文武百官前往大理寺,这是除君权之外,大明古朝最高立法机构。


商鞅和韩非子对坐,互相论道,一条条金科玉律,形成金色的文字,悬浮在虚空,经过反复推敲后,录入一本古书中。


现在的立法,并不是从实际出发,因为修炼世界没有实际。


两人选择的立法方式,是通过观摩大道,身融天地,在引导天地之力反驳,能在天地真理中保持不散,才能算成文法典。


截止现在,两人已论法一年!


“天地之余,君王为上,天下大业,为君神授,大明君主法典,成!”


韩非子大吼,一身长袍鼓起,散发的气息中,带着法家的审判之意,无数条法文,萦绕周身,形成一条大道之力。


法道!


以法为本,审判万物,审判一切不公,审判一切不正!


轰隆隆!


一团浓黑色的乌云,出现大理寺上空,金色的闪电驰骋,没有散发毁灭的天罚之力,而是一种秩序之力。


法典,乃秩序!


“秩序显形,天地同庆!”


郭嘉喝着酒,忍不住砸舌道,他有预感,这部出世的法典,将彻底粉碎儒家的独家统治,重创儒家的发展道路。


“大明法典第一条,君王为天,主宰天下,一切言行举止,代表天意,统御万疆,为无上至尊!”


“大明法典第二条,皇位继承,采取世袭制,君权世代嫡长子继承!”


……


“大明法典第十条,朝廷制度,采取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制,地方颁布的命令,不能违背朝廷风命令!”


“大明法典第十一条,丞相为百官之首,设立左右丞相,下辖六部尚书,治理国家大时,丞相由君王直接任免。”


……


“大明法典第五十条,军队采取等级制,首脑命令制……”


“大明法典第六十条,科举制为选拔人才的治国之策……”


“大明法典第一百条,大明境内,思想自由,学说自由,百家齐放,百家争鸣……”


“大明法典第三百条,死刑执行,需上报大理寺复审……”


“大明法典第六百条,百姓缴纳赋税,官府需出示票据,不得胡乱征收赋税……”


“大明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以上法典条款,自颁布之日起,递交君王审核,确保无误后,即可执行!”


一共九百九十八条的法典,自商鞅口中读出,回荡大明古朝境内,让人听得如痴如醉,沉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