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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追魂夺命忌书生

作者:姝丽 返回目录

第三十一章追魂夺命忌书生


追魂夺命忌书生,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姓甚名谁。


他就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么一个人,按理说,是人都有过去,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而他忌书生的过去,却是只字无有,一片空白,他好像是凭空出现在这世间,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连亲戚朋友都没有一个。


他第一次在江湖上出现,是二百年前的事情,他凭着一己之力,在一夜之间,灭尽了当时鼎鼎大名的幽灵山庄一百零八怪。


一支追魂夺命判官笔,一笔判人生死,追魂夺命笔下不留人。


从那以后江湖上便开始了他的传说,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又师承何人,与那幽灵山庄有什么前仇旧怨,连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只见他一身书生打扮,一支追魂夺命笔,出手毫无顾忌,便有人传出了追魂夺命忌书生的名号。


此人亦正亦邪,出手全凭自己高兴,开心时行侠仗义除魔卫道,不开心时转眼间血流成河为祸一方。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是惊天动地,或者魔道伏诛,或者仙道遭殃,仙魔两道对于此人都是避之不及。


此次连这追魂夺命忌书生也出来凑热闹,还有一个销金窟黑仙姑,还有许多黑白两道数得上号的人,实在是热闹极了。


只这热闹一般人真不敢瞎凑,当下就有好几拨仙道同门不敢停留,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病书生,瞧你把人吓跑了,该送你一别号鬼见愁,如何?”


黑仙姑推门而入,毫不见外的入席就坐,自顾倒了一杯酒,隔着面纱嗅了一嗅就放下。


对面一青衣书生,手执一本『论语』,文质彬彬看上去弱不禁风,似是有疾在身,不时咳上一咳,雪白的面容透着不正常的红晕。


他合上书页,也不抬头看一眼不拿自己当客人的黑纱蒙面女人,回了她一句:“黑姑还是自己消受了吧,要论谁更让人愁,非你莫属。”


黑纱蒙面女人笑了笑,一手撑头侧过身子仔细瞧了瞧眼前的书生,一身病气看起来早已是病入膏肓。


从她认识他那天起,他似乎就是现在的模样,算起来也有二百年,每次见到他,她都以为他活不过第二天。


可是没想到二百年过去,他依然好好的活着,甚至连模样都没有一点儿改变,真是个奇迹。


“书生,你这病我说还是要找神医看看,虽说你自己不当回事,我这个老朋友可是见一次就担心一回,生怕你明天就见阎王了。”


书生摇摇头,说道:“我这病是什么医也治不得的,你倒能放心,书生的命阎王锁不去,谁人也拿不走。”


黑仙姑皱了皱眉头,说道:“这次这个神医非同一般,还是试一试,说不定就治好了病,你自己舒服,我看着也舒服。”


书生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又是几声咳嗽,黑仙姑站起来给他倒了一杯水递过去,他沾了沾唇就放下。


“黑姑怎么也到玉华山来,陈七两不在山上,你不会不知道。”


销金窟翠红楼的红人鱼尺素,痴恋玉华山长生门陈大剑仙,对陈大剑仙的踪迹最是上心。


陈七两十六年前送徒儿上山,短短时日再次匆匆离开玉华山,鱼尺素因着脸面受伤羞于见人,没能及时赶上去截住他。


就是这唯一一次缺席,致使她十六年失去他的消息,旁人可能不清楚陈七两有没有再次回去玉华山,她鱼尺素却知道他是真的失踪了。


黑仙姑又怎么会不知道,那鱼尺素整天失魂落魄茶饭不思,人都快急的发疯了。


“我又不来瞻仰陈大剑仙,只是无聊凑热闹来了,你还不知道我,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我。”


黑仙姑打了个哈欠,闲的有点瞌睡凑个热闹精神一下,她凑热闹凑的人嫌鬼厌,众所周知。


倒是书生凑热闹有点少见,娇娇弱弱好像风一吹就倒的人,怎么也想起来往人堆里凑?


“我凑热闹不奇怪,倒是书生你不在家弹琴作画,有闲跑这里来喝茶看书,才奇怪吧。”


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朋友面前用不着遮遮掩掩,玩些猜猜猜的游戏。


黑仙姑眼珠子转了转,问道:“这玉华山真有什么宝贝?好像来了不少人呢。”


楼下那一群排不上号的小人物就不说了,据她所知楼上还有黑白两道排得上号的人物,必然不能只是人云亦云,也来瞻仰陈大剑仙。


须弥山小雷音寺,辈分最高的掌门师叔净慈老和尚,带了一群三代弟子虚字辈的小和尚,可能是出来历练,顺道过来赶上了热闹。


黑水潭圣衣教左护法花怜衣,一向眼高于顶自命清高,最是厌烦江湖人群聚繁杂之地,这次一反常态竟也到了玉华山下。


枯骨山枯骨真人,神医谷琉璃药师,桃花源桃花仙子秦轻...


连躲在耗子洞里见不得光的影子刺客鼹鼠都公然露面。


“是来了不少人呢,有没有宝贝我不知道,我也不为宝贝,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来找陈七两的徒弟。”


书生做事向来随心,难得见他会为了一个人而做事,实在是难得。


这样的难得真该多来几回,往常的书生随心所欲也不见得就开心,人活一世除了修仙追求更高的境界,还是应该多和人接触,添点人气。


“看你也不像寻仇,那你就好好办你的事吧,之前听人说陈七两的小徒弟也丢了,不知道你这次出来能不能碰见他,祝你好运吧。”


黑仙姑侧头往外看去,楼下似乎又有人来,还挺热闹。


书生摇摇头笑了笑,捂住嘴又咳了几声,低下头翻开书页,继续看书。


来来回回都是一本『论语』,翻了二百年也不腻,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能让他爱不释手,手不离卷。


奇怪,真是个怪人。


又不考状元,怕是考个皇帝都有余,一本破书走哪带哪,至于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