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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春风拂柳小散关

作者:凉凉不加班 返回目录

距颐章边关百里地界,有座低矮城池,唤做小散关,与颐章边关相比,自然是平丘之于山岳,就算是和寻常城池比起,亦是不足。城墙短矮,且地藤碧蔓挂满,缝隙之中更兼有百十片地衣苔藓,远远眺去,恰如青山葱茏,浑然不似座矗立已久的老城。


小散关一名,不知要追溯到何年何月,自大齐史册之中,已有记载。说是大齐圣上巡视全境时,曾乘皇辇游至此地,恰逢周遭散沽河正值洪时,见浪涛流水滚滚如九天落,奔涌无前,从城池下数十丈东逝而去,似光凭一座小城横拦浩大河潮,雄浑壮阔之极,便开金口,唤此地为散关。又因城池本就低矮,故而在前头再添一个小字,才将此地命下名来。


不少从文之人对于此事皆是狐疑不解,彼时大齐国力如何强盛,携足足占去天下三分有一的西境睥睨群雄,再者以齐帝雄姿,如何都不该用上这等微末字眼,哪怕是更命为大散关,也是雄壮不减,为何偏偏以小字冠前。


直到有位朝廷国子府中的老先生出面说过一句,才将这事理清。


小散关亦可揽江河,大齐何不能威四海。


而时过境迁,处于燎河末支的散沽河已然干涸多年,虎视天下已久的大齐分崩离析,唯有这座瞧着短矮厚重的城池,却始终伫立于此,除却墙上斑驳苔藓丛簇不绝,愈发旺盛之外,多年未变。


城中百姓算不上富贵,不过大都在城外有良田数片,故而也不愁生计,还要得益于从前散沽河日夜侵袭,将周围平坦田地喂得极好,连年稻谷穗粒饱满得紧,这才使得城池虽小,但亦有富庶意味。


正是清明在即,无人去在意今儿个城中来了位一袭黑衫的过客,才进城来,便在城门楼不远处寻了家客栈,同小二知会一声,抛下几两银钱,径自去到二楼,掩上屋门歇息。


客店小二自然是乐得生意上门,把那几两银钱搁在掌心里瞧了又瞧,心说啥才叫富贵人,若是换成自己,怕是连枚铜钱都不敢如此轻易甩出来。随即便乐乐呵呵出门,花两三枚铜钱买过小半壶米酒,自斟自饮。


皇城根下勾栏飞瓦虽满是金漆富贵,桥上多是弱柳香罗女子,兴许水里还数座游舫来去,不过小城里米酒滋润,楼台静谧,东风过稻携藤蔓青草味,并不可说差太多。


而那位身着黑衫,并以斗笠边沿黑纱遮面之人,入得屋中过后,却是只瞧着楼外长云出神。


楼外马蹄声过街。


小二掌中的米酒还未曾饮罢,便叫这阵马蹄声惊住,坐在客栈门槛处朝外张望去,却见马上那位面裹甲胄的壮实汉子勒住缰绳,堪堪停在小二眼前,不由分说便把缰绳放到前者手上,闷声道,“且将爷这马儿好生看管,倘若掉下几根鬃来,落几根,爷便抽你几马鞭。”


小散关一向少有人问津,更是因算不得富庶,就连颐章几伙还算小成气候的贼寇,亦懒得前来打家劫舍,因此就连这等莽汉,小二都是头回见着,眼下哪见过这等架势,只得连连低头应声,说句客爷您里头请,小的这便去寻上等草料伺候良马,说罢连酒水都放到一边,快步忙活。


汉子瞧小二上道,这才冷笑两声,摘下腰间两柄佩刀,舒展舒展两膀,往楼上晃去,冲路对过翻腾草料的小二喊道:“爷先上楼歇一阵,有甚好酒好肉,尽管招呼便是。”


随即自行登楼。


客栈储草料的地界正好处于对街,七八步外,便是一家小茶楼,乃是位家道中落的癫子所开。传闻说这癫子原本并非是癫子,往上追两代,皆是在皇都徽溪做官的大才,可不知怎的受贬流落到此处地界,近乎将家底折腾了个干净,这才令原本的名门之后,变为如今靠小茶楼艰难饱腹的癫子。


趁小二慌忙拾掇杂乱草料的时节,那癫子不知从哪摸将出来,冲小二后脑便弹了一指,待到前者吃痛回头,那癫子又伸出另一只手来,冲小二脑门上又用劲弹了一指头,吃吃笑道,“傻小二,又中一回招。”


小二本就心烦意乱,先前叫那壮硕大汉唬得魂惊,再吃过癫子戏弄,登时火气便冲脑门顶了又顶,含怒骂起:“你这癫子好没眼力,明摆瞧见我忙得紧,还偏要趁这时节嬉闹,也就是我,换成别人,早就给你打到一旁去吃土灰了。”


癫子长相十分清正,只不过像是许久也未曾洗干净面皮,此刻见小二似乎真是满面怒容,便撇了同他嬉闹的念头,不解问道,“不知这大汉从何处来,按说挎刀而来,守城兵卒不该允以放行才对,再说城里客栈不少,怎么偏偏挑到你家最寒酸的住下?”


言语之中,哪里像是个癫子。


“谁晓得去,可既然挎着两把刀来,总不能将他赶出去吧?”小二无奈,手头草料稀疏落下,苦笑道,“叫人捅个对穿,怎么都不比踏实做生意强,何况那大爷器宇不凡,没准真能多给些银子呢,到攒够钱的时候,还能把客栈扩一扩,修修牌匾。”


“没准和刚才那黑衣裳的小子有些渊源嘞?真要一言不合动起手来,还真想指望着那汉子让你发家?这条街可都不够这俩人施展的,你可得加着点小心呐。”


癫子突然笑起来,大概又是发了癫,手舞足蹈叫道,“扩就扩喽,别挤了我茶楼就行,掉到钱眼里九条牛都拽不得,好笑好笑。”


“就算是好笑吧。”小二胡乱抹了把脸,顺带叼起一枚枯草,仰头看向阴蒙蒙天色,又垂下头去,奋力扒开草料。


汉子踏上二层楼,目光散漫,去得却恰好是黑袍人的房间。


房门并未闩住。


汉子也并未驻足许久,而是自行走入房中,将腰间双刀摁住,旁若无人盘坐在桌前。


“这座小散关多年未曾有狰使到访,今儿却是头一例。”桌案另一侧,黑衫稳坐。


汉子不以为然,“我何时说过我是狰使?”


雨声起,敲敲打打,风波也骤。


“走江湖的,双刀客一向不常见。”黑衫那人像是觉得有些可乐,不过言语却是不急不缓,恰巧盖过雨声,“尤其是近几十载,擅使双刀者越发稀缺,就如风雨里头的无檐鸟雀一般,十足罕有。练刀不难,但要想双手使刀圆润无碍,可不是两两叠加的难度,除却那位麾下自幼拼杀的狰使之外,实在想不通还能有谁有这等本事。”


“万中有一同万中无一,本就是两回事。”莽汉摩挲摩挲刀柄,“说这话,怕是有些绝对。”


“久在樊笼里,如今不妨静下心来,听听雨声。”黑衫者敲打敲打桌沿,甚是自得,出言却是与汉子言语毫不相干。


只闻长街落雨,滴滴连珠,楼下鸾铃轻响。


汉子咧嘴一笑,刀光闪动。


而黑衫者身形不动,刀光如割夜幕,破也未破。


“马挂鸾铃,铃声如弓弦电闪,铃响狰使动,这话我总没说错。”黑衫人笑道,“如你并非是狰使,迈入门前时候,早已变为单臂单足。”


汉子还刀入鞘,怒目相视。


“我不及你境界高明,不过阁下动手前,还请告知我狰使大统领去向。”


“有死而已,何惧之有。”


黑衫人起身,泡上一壶茶水,将杯盏使双掌捧住,望向窗外急切雨丝,良久才开口。


“五绝之中,枪戟能耐最长者,数载前于南漓挑死了一位年岁不浅的狰使。”


“百里犽死于我手,山门物件,自然尽数归于我手。”


汉子悚然,旋即又长处口气,合上双目。


可那黑衫之人并未出手,饮茶一杯过后,玩味道,“怎么?我这并无多余茶水待客,速速退去就是,休要打搅本座赏雨。”


长袖摆动,狂风穿堂而过。


待到狰使统领再睁目时,周遭无雨,再朝四周望去时,却见边关已在眼前。


五绝中南漓毒尊,一掌拂退三境之人百里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