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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往事(一)

作者:北逆不言 返回目录

郑和平看着墓碑,轻轻的抚摸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


那种感觉看着让人心疼。


我将手中的花放在墓前。恭敬的鞠了一个躬,算是对逝者的尊重。


郑和平从包里拿出一瓶酒和两个杯子,将杯子分别放在墓前,将酒倒入杯中。


我想了想说:“照片中的这位先生好俊朗。”


“嗯!”郑和平点头,“他是我们团最优秀的。”


郑和平抬头望向天空叹了口气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希望当时离开的认识我”


我跪坐在墓前将花整理了一下。


郑和平应该是看出我想要听他的故事,举起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另一杯洒在地上。


“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很简单为人名服务!小时候是想着努力学习,走出山村,到外面的世界看看。”


“我父母离异的早,我跟着母亲搬回老家,那时候离个婚简直受万人唾弃,我也受欺负,每次村里的小孩欺负我他都会帮我把他们赶走,慢慢的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把城市里的见闻说给他听,他说一定要考到城市的学校。从哪开始我俩承包了班级的前两名。”


郑和平顿了顿看向我,我点头示意我在认真的听。


“大学时期,我们意气风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坚持的梦乡就是报效祖国救死扶伤。做实验,研究项目有时候过程曲折但是结果总能想到一起。他肤色偏黑奈何长相帅气,在学校里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说到这里他好像想到什么事情,嘴角挂着笑容。


“因为女孩子我俩还闹过乌龙。”郑和平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


我看着郑和平笑我也跟着笑,“什么乌龙呢?但是我看您觉得您年轻时候应该也很帅呀!”


“我没有他高。”郑和平笑着说。


我点头,确实郑和平不算高。


“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乌龙呀?”我追问。


“那个女孩子,写了封情书,其实是给他的。他拆开之后放在放在桌子上,被我看到了,我以为是给我的。让他跟我去租西服,他说他也租一间,当时都不好意思,都没有说是去见女孩。结果我俩租了一样的,到了约定地点,别提多尴尬了。”


我捂着嘴笑。


“你们的感情真的很好!羡慕这种连爱情都拆不散的友情”我说。


“也没有,差一点散了。”郑和平说,“我俩见面之后,就没有跟女孩见面,我俩气冲冲的坐在路边。好一会儿他开口说,你喜欢你就去呗,我说我不知道是写给你的。我俩僵持了一会儿就决定以考试成绩决定谁去。他当然没考过我。”郑和平又喝了杯酒,洒了一杯。


“然后呢。”我问。


郑和平放下酒杯,倒满就接着说:“然后我再去找那个女孩的时候,才知道,女孩在我俩比赛期间已经找到男朋友了。”


“这么可惜的错过了!”


郑和平点头。


“之后的之后我才知道,他其实给班里差不多的男生都写过。”


“那为什么就给你们俩个人一封信呢?”我问。


郑和平说,“我以为他爸信封扔了才造成的误会,其实根本就没有信封,没有署名。


“成绩是不是他故意输给你的?”我问。


郑和平点头,“他一直很照顾我。”


郑和平叹了口气。深情的看着任爱民的照片。


“我觉得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在一起时间久了那些感情都会慢慢变成亲情。”我看着任爱民的照片说。


“现在想想,如果他不这样照顾我也许就不会出事。”郑和平喝掉了杯酒,倒了杯酒。


他的脸色变得凝重。


“那一年我们俩大学毕业,分配到医院实习。实习了一段时间,医院调动去山区支援。我是第一批,他是第二批。我因为吃坏肚子,闹了两天肚子,想偷懒两天不想第一批去,就跟他换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就差了两天。我其实当时有私心,第二批里有个我喜欢的医生。也***看出了我的心意,爽快的答应了。”


郑和平眼神直直的盯着墓碑。好像看到时间越久就可以回到过去。


“听到消息的时候我正兴高采烈的约着喜欢的女生买东西。那天有几个村民在山里失踪了,家人来求助。救援队连夜搜救,任爱民觉得自己在农村长大,身体素质好,和救援队的人一起走在前面。找到他们时他们的生命体征都已经不太明显,他自告奋勇的背着伤员下山,奈何山里路况不熟,后半夜又下起小雨,他和伤员一起跌落,那个伤员救活了。而任爱民为了就他垫在他的下面,被活活压死了!”


说道这里郑和平的眼角泛起泪水。我心里也是一阵酸楚。


“跟可恶的是,被救的人竟然一句感谢都没有。”郑和平用手擦了擦眼睛说,“还埋怨任爱民背那个伤员,压断了伤员的一条腿。”


“那个村名的腿需要截肢,他们来救援站闹,要赔偿,说是救援不利。我听到他去世了,我愣在原地没有了任何感觉。


当我连夜赶到时,看到的是他血肉模糊的脸。我...”郑和平哽咽的咽了咽唾液。“村名门还在为钱闹。而他就冷冰冰的躺在那里。”


郑和平哽咽的双手捂着脸。“我很长一段时间不相信他离开了,我们支援回来,就可以来M国进修,那个名额很难拿,我俩说好了要考一样的分数,当听到我俩都可以出国的时候,他把我都抱起来了!我操你个老没有见到过他这样开心,他说要找一个外国的媳妇领给娘看。要带着母亲来M 国看看外面的样子。”


“你听到他们的声音应该是不死也不会瞑目吧!”郑和平看着任爱民的照片说,“我今天来是想跟你说,我看到那些人良心发现了。他们为了医学自愿贡献出自己的身体,我提取他们的细胞,培养出他们的肢体,给他们缝合。看着他们疼苦我竟然很开心。其实我知道那成功率是零。我故意的,你不会怪我吧!”


“什么意思呢?”后面的话我有点听不懂。


“你不恨他们吗?”我问,“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你没有反驳他们吗?”


“反驳有什么用?那是我们的工作,而任爱民不但没有受到尊重还收到批评。”郑和平说。


“你肯定很伤心,你们真的很伟大!”我看任爱民的照片说。


“所以我来到M国,放弃了我的理想,我的信念,拿钱买命吧!”郑和平看着任爱明的照片,“我知道你会说我自私,但是没有又有什么办法?我又不能去杀了他们。远离伤心地儿。带你来到这里,这个有钱就被尊重的地方。”


郑和平喝光了酒瓶里的酒。


“您说他们自愿贡献身体是什么意思?”南璃突然开口问。


“有这么一群人,忘恩负义的人,或者说是自私自利不懂感恩的人,贡献自己残缺的身体给研究院,进行实验,我是主刀医生。”郑和平说。


“您怎么知道他们是自愿的?自私的人怎么可能自愿去贡献?”南璃问。


“他们也有好处的,他们获得了新的肢体呀。”郑和平收起酒杯说。


“手术一定成功吗?”南璃问。


“缝合肯定成功。但是最终会因排斥反应而非常疼苦。”


“您早就知道喽”南璃问。


“嗯!知道。学医的这点还是知道的。”郑和平说。


“您是觉得害了他们心里不安才墓地的吗?”我问。


“也是对他们的惩罚吧?”郑和平说。


“这就是所谓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我问,“那么大年纪身体有点缺陷也已经习惯了吧?”


其实我知道我说的跟郑和平说的不是一批人。我看向南璃,南璃对我轻佻眉毛。我知道我这次说的对。


郑和平摇了摇头说:“报应不是一个人的,我报应的是那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