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色: 字号: 双击滚屏:
爱阅小说 > 朕又不想当皇帝 > 47、要想富先修路

47、要想富先修路

作者:争斤论两花花帽 返回目录

当然,挖窑烧砖,这些人做的也不错。


他们只一心想着把这以前从来没听过的所谓“劳改改造期”熬过去,好早早地回家。


至于逃跑,能跑哪里去?


他们刚萌发“男好儿志在四方”的年龄时,爹娘便告诉他们,他们既不是民户、军户,也不是匠户,是没有户贴的。


没有户贴,便没有路引,天下之大,没有他们的去处。


他们生是三和的人,死是三和的鬼。


不管之前是横,还是狠,现在被抓住,连家底也被王府护卫摸清楚了,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


最关键是在这里可以吃饱饭!


根本就不需要跑。


看着他们的两个王府护卫,也等于就是摆设。


“要想富,还是要修路,”


林逸从河滩上下来后,甩了甩脚上刚沾的泥巴,“路不通,人进不来,有好东西也出不去。


那就该一辈子穷,永无翻身之日啊。”


“王爷说的是,”


卞京陪笑道,“只是所耗甚大。”


林逸毫不犹豫的道,“再怎么样也得修。


先从白云城开始修起,慢慢往外面扩。


你不是说石灰和黏土在一起的效果不错嘛,就用石灰黏土铺路。”


这是最简单的土法制水泥了。


“是,王爷这个办法妙,倒是能省不少钱,”


卞京点头道,“只是不知想在城内哪里开始?”


“城内修?


是你疯了,还是你以为本王疯了?”


林逸没好气道。


“那王爷的意思?”


卞京自然一脸不解。


“当然是从本王的府邸开始修!”


林逸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城内规划不合理,到处是私搭乱建,街道狭窄,根本没有修的意义,如果要扩宽,就得拆迁!


那么问题来了?


谁给拆迁费?


即使有那个钱,他也不会给,更何况是他没钱的情况下。


卞京道,“草民明白了,那就从王爷的府邸穿过城内,然后一直通往北上的大路。”


林逸摇头叹气道,“你还是没明白,那个老城,就让他废弃吧,以后啊,本王要沿着府邸建新城。”


卞京想了想便点头道,“王爷的想法是极好的。”


林逸接着道,“新修的路绕过老城,以后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顺着新修的道路建房,新城自然就能聚齐来人气。


谢大人,本王也有事同你说。”


谢赞拱手道,“卑职在,王爷有什么事情可以尽管吩咐。”


林逸道,“从即使起,你同几位老先生便商量一下如何清查户籍,里编成册,册首总为一图。


别让宵小之辈混入其中,本王这条小命还是挺贵重的。”


谢赞等人愣了愣,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最终谢赞还是拱手道,“卑职领命,可以一百户为一里,设里长,只是这户贴.....”


林逸笑着道,“每户发个有特殊标记的木牌做身份证明,别的地认不认本王不管,在三和,只要本王认就行。”


谢赞道,“王爷英明。”


他居然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林逸又接着道,“安排人丈量田亩,另外公告下去,不得随意开荒,侵占田地,建房,防止不法之徒占了本王的私产。


至此以后,没有用过和王府大印的田产、房屋交易,本王一律不认。”


“王爷,这恐怕......”


谢赞等人直接愣了。


“怕什么?


激起民愤?”


林逸无所谓道,“你们尽管丈量田亩,至于交易这种事情,如果管不住,本王也不会怪罪你们。”


三和人烟稀少,多的是田地,眼前他犯不上去在土地上做什么规划。


他只是在秀自己的存在感而已,让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白云城之主,三和之王!


“王爷英明。”


众人异口同声的道。


在林逸的一再催促下,修建和王府府邸的匠人昼夜不停的赶工,终于在月底的时候,在一座高一丈的台基上建成了一间正房。


边上还有两间厢房还正在砌墙。


空荡荡的正房,没有任何的雕饰和摆设,墙面刷的是石灰,地面铺的是板石。


最为阔气的是围墙,铁锈混合其它涂料刷成的红墙一下子圈了六百亩地。


从外面看,完全就应该是皇亲国戚该有的样式。


林逸又看了看阔气的红木漆大门,哭笑不得。


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来形容一点都不违和。


不过怎么也比住都指挥使司那个破房子强多了!


沿着和王府府邸延伸出去的道路已经修了有三里地,不少白云城的人都会特意跑个老远来瞧个新鲜。


往往水泥还没干透,他们就踩了上去,到处是足印,为此,卞京不得不派人专门看护。


这条路绕过白云城,穿向白云山的时候,已经是十月末。


而和王府已经建好了十六间大房。


他带着王府众人直接住了进去,同时让卞京在旁边重建都指挥使司、学校、还有他答应过胡是录的医馆。


八个老头子喜极而泣。


天气渐渐转凉,带人去找海贼的沈初还没有消息。


林逸每天都要问上好几次沈初回来没有。


明月安慰道,“王爷放心,沈统领乃是七品,这三和很少有人是他的对手。”


林逸笑着道,“这意思就是说,还是有人能把他打的爹娘都不认识的。


不过呢,他应该不会这么倒霉。”


自从搬进新宅子,他就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有些事情,他尽量都往好了想。


伸个懒腰,起身顺着石板路去了后院,这里有王庆邦帮他养的信鸽。


考虑到以后与安康书信往来不便,他来三和之前带了三十多只信鸽,只是路途遥远,不善于饲养,死了七八只。


最后没想到部尚书王庆邦居然是养鸽子的好手,把鸽子养的精气十足。


“草民叩见王爷。”


王庆邦说着就要跪下。


“都处这么长时间了,你也了解本王的性子了,还这么客气,”林逸一把托起他,笑着道,“真没那个必要。”


“王爷抬爱草民,草民不能不知礼。”


“哎,你这眼睛没事吧?”


林逸看到王庆邦那只干瘪的左眼居然红肿起来,吓了一跳。


“不妨碍,”


王庆邦笑着道,“早上已经让胡神医帮我看了,说是什么虫子咬的。”


说着,吹了一口哨子,漫天的鸽子飞了下来,争先恐后的往他的两只张开手臂落。


林逸看的目瞪口呆。


ps:求票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