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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暗影复仇记》

作者:我叫丁柠檬 返回目录

总之,生活就在误会中度过了,蜜儿误会着戈多想要独占财产,戈多误会着蜜儿恶作剧自己。两个人却颇有些心照不宣的意思,却不曾想就是这份默契让两个人都会错了意。


昨天的经历让戈多有了一些危机感,神秘侧的力量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这让他有些恐惧,他一方面是不希望接触这些东西,以免自己被不知名力量左右,另一方面又渴望着那股神秘的力量。如果不了解可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要是了解了,甚至掌握了,起码活的精彩,死的明白!


这让他下定了决心,要是有机会,一定牢牢抓住。上一辈子在惶惶中度过,最后也没得到个好结果。这辈子,嘿。


定要活出我自己。


而且,不是还有罗娜吗?他看着眼前的那位颇有老板气度的橙发女孩说道:“你是说,你的老师要在招收一个学徒?”


那女孩抬起头:“对,莱恩导师说,决定在找一个或者两个学徒。要求是12岁以下的女生。我听说你有个妹妹。所以问一下你,看看你妹妹有没有意向,她多大了?”


“为什么是12岁以下的女生呢?”戈多疑惑的问。


“这我怎么知道,反正导师的两个学徒都是女生。”罗娜摊开手道。


“我不行吗?”戈多又问。


罗娜鄙夷的看了看他,没开口。


“好吧~_~,看来我没这个机会了。那我回家去问问蜜儿吧,她刚刚12岁。”


“不用着急,你晚上回家问就行,先帮我把今天的货搬下来。”她还是那副黑心老板的样子,拉住急匆匆准备回家询问蜜儿的戈多。


戈多心里想,反正都是一家人,教给蜜儿,不就是教给我吗?嘿,一样的。而且既然罗娜说不急,那就先不着急呗,一天也学不成法术,等晚上回家再劝一劝蜜儿。她一定会同意的。


今天的任务却不再是搬那些玻璃罩子,而是许多的玻璃罐子。里面还装着一些似乎是化学原料东西。戈多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总之就一趟搬完就结束了,罗娜也没说什么时候再搬出去。就让戈多继续看店。


戈多晒着太阳,虽然很舒服却也有点无聊。想要找点事情打发打发时间啊。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那本放在沙发上的书《暗影复仇记》,也不知道是写的什么。也许看一看也行,就向屋里的罗娜说了一声去上厕所,便匆匆的向着希顿街走去。


回到家中,戈多没看到勋爵,心里还有些失望,还想着撸一把。兴许是蜜儿带走了。从沙发上拿来那本被戈多随手丢弃的《暗影复仇记》来。漆黑的封面血红的书名,背景中心是一把滴着鲜血的匕首,被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拿在手中。


“很有神秘感。像是一本畅销书。”这是戈多的评价。


他一边坐在罗娜店里的小板凳上,一边看着手里的书,也当真是没人打扰。这种清净的生活真好。


那是本复仇的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书中的主角名为妮莎,是一名混血精灵,父亲是因赫特帝国的王子埃德森,母亲是精灵的公主塞纳尔。


后来因赫特和艾萨克发生了战争,精灵也卷入了其中,处境颇为艰难。妮莎的母亲只好回精灵的暗月之森帮助精灵抵挡双方,在战场上,妮莎的父亲亲手杀死了她的母亲,这让妮莎恨透了他父亲。


之后妮莎信仰了一名邪神“复仇女神”,并从祂那里获得了暗影的力量,向自己的父亲实施了复仇。


最终她杀死了埃德森,完成了复仇,并成为了精灵的一名英雄。


“真是精彩而且俗套的故事,大概只有畅销书会这么写吧。哈哈哈。”戈多用了一个下午就看完了那篇不长的故事,没想到的是,这么厚的书就这么点,总感觉这书里有些东西没写出来,但是又明明看完了。戈多不明就里,这让他很难受,像是一本小说没看完,还不更新一样。


戈多又重新打开那本小说,打算仔仔细细的再看一遍,反正也不长。


当他读到信仰复仇女神的那段时,复仇女神的神名让戈多提起了兴趣。“我必将手刃仇人,您是复仇的化身,暗杀的代名词,暗影的主宰。”


奇怪的描述,第一段竟然是说信徒自身,“我必将手刃仇人。”这就像是发了一个誓言一样。


正常的神名应该三段式的,全都是讲神灵的,例如秩序之神的神名是“祂是秩序的建立者,是一切规则的守护者,也是一切规则的变革者,是秩序本身,规则的主宰。”


这是戈多在那个梦里上通识学院学到的,就像是刻印在戈多脑子里的东西。


戈多默默的念了几遍复仇女神的完整神名。皱了皱眉头,不再去想。也许这就是邪神呢。我凭什么跟你讲规则啊。我就这样。你信我就行了,得永生的。


在戈多读第二遍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细节。例如,之前完全没在意的那些力量名称,名为暗影。


再比如,为什么,妮莎的父亲会杀死她的母亲,不仅仅是两者之间的敌对关系。其中更重要的是信仰的不同。


一名信仰太阳的因赫特王子?怎么听上去这么违和,因赫特的信仰是秩序之神,而艾萨克的信仰是太阳神。这两个国家本来就不对付,天天打仗,因赫特的王子怎么会信仰艾萨克的统治神灵呢?


妮莎的母亲是信仰月之女神的,这和信仰太阳神有什么冲突吗?是因为都在天上?那问题是太阳和月亮也没啥冲突啊。


戈多实在搞不明白。只好作罢,只看故事。却发现故事变长了,多了许多好像没读过又好像是读过的内容。


这。。。怎么会这样。我记得这里没看过啊?


他合上书,看了看书的厚度,没有变化。看到书里封面上那个阴影的时候却突然停住了呼吸,有一双猩红色的眼睛在阴影中浮现,死死的盯住戈多的双眼。


戈多一动不敢动,生怕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自己丧失性命。就像是被一只身手矫健,经验丰富的猎豹盯住一般。


过了也就几秒钟,戈多却觉得像是过了一整个世纪,汗浸透了戈多的毛衣,顺着他的脸颊滴落在地上。戈多从来没这样感到过危险的逼近。


“嗨,戈多,你在搞咩啊。”后面传来罗娜救星般的声音。让戈多脱离了那种境界。


他流着冷汗,颤抖着说:“没,没什么,在看一本书。”


罗娜撇了撇那本《暗影复仇记》,“你还看这个。”


“啊,是啊是啊。无聊随便看看。”戈多又看了一眼那个阴影。不见了那双猩红的眼睛。松了一口气,也许是自己太紧张了,被昨天吓到了。


“你怎么大汗淋漓的,看个书也能看的这样?”罗娜诧异的问道。


“呃。嗯,我运动了运动。”


“闲得蛋疼,有力气没处用吗?快帮我去搬东西,就当运动了。”罗娜拉着脸说道。


“好嘞,好嘞,老板说了算。”


搬完那些罐子,才晚上七点钟,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戈多本想丢掉那本令他恐惧的书,却鬼使神差的带回了家。随手丢在了沙发上,原来的位置。


戈多记得罗娜让自己回去问问蜜儿的意向。


于是倚着门框对着厨房里忙活的蜜儿问道:“今天我听到一个消息。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不感,没空,别搭理我。有话直说。”


无情的拒绝。


“咳咳,你先听我说完啊。”


“不想。”蜜儿一遍忙碌着,一遍继续拒绝。


“好吧,今天怎么了,还顺利吗?”戈多看到这样的蜜儿有些不知所措。


“嗯,不顺利。”


“怎么了?”戈多问道。


“也没什么,就是学校拒绝了我。”蜜儿头也不回的说道。


戈多却从她的声音里听到一丝哭腔。


“没关系的,蜜儿。”他走到前面去,抱住她的肩膀安慰道。“我今天给你找了个机会。”


他听到蜜儿在啜泣。于是继续说道:“更好的学习机会,你要听听吗?我今天听我的老板说,她的老师决定再收几个法师学徒。要求是12岁以下的女孩。”


“于是我就来问问你,愿不愿意?”戈多看着蜜儿的双手忽然停下。


她猛然转过头兴奋的说道:“真的吗?”


戈多露出温柔的微笑:“真的。本来我打算去的,没想到的是人家只要12岁以下的少女。我没那个机会。但是我想就凭蜜儿你的本事,肯定能行。”


“为什么哥哥不能去啊,还只要少女,真是奇怪的癖好。”蜜儿摇摇头。“那个法师叫什么。”


“好像是叫莱恩。”戈多回答道。“那你去不去?”


“去,为什么不去。”蜜儿坚定的回答道。“我以前就特别向往法术。”


“可是,可是学习法术很贵的,我们没有钱的。”她又底下头看着自己的脚。


“哈哈,我看罗娜,也就是我老板也很穷,她一边开着小店,一边制作炼金的物品赚钱。一边学习法术。没关系的。再说我们不是还有那90德本吗?”戈多拍了拍蜜儿的肩膀,“那都是你的。”


“那是我,那是我就给哥哥结婚的钱。听说结婚很花钱的,隔壁家的杰克先生结婚听妈妈说花了整整100德本。为此他们家省吃俭用了好几年的时间。这还是简单的婚礼,简单的聘礼。”蜜儿低着头抬眼看着戈多。


“哈哈哈,你在担心这个?我还年轻呢,不打算结婚。而且,等你成了法师大人,怎么还会在意那100德本呢?我们的眼光应该放长远才是。学习是最好的投入。多的是的人想要学习还没有机会呢。蜜儿你要把握好啊。”戈多虽然这么说着,却在心里想到,有个妹妹真好。


蜜儿听到这话坚定的抬起头,“嗯,等我有钱了一定给哥哥找一个大美女姐姐。”


“哈哈哈,拐卖人口是不对的。”戈多大笑着调侃了一下蜜儿。


“为哥哥拐卖不算。”蜜儿甜甜的笑道。


“那你明天和我去见见罗娜吧,也许你们以后就是同事了呢。”戈多又说到。“哦,对了。你学会以后可别私藏啊,要教给哥哥我啊,我可是很想去学学呢,可惜人家不要我。”


“嗯,没问题。”蜜儿用力的点点头,“我肯定是个好老师。”


刷完碗的戈多还是倚在门框上,看着蜜儿喂勋爵吃她今天买的猫粮,据说一袋子要整整5凯特,真是比人的饭还贵。勋爵却一点面子也不给,完全不吃。气的蜜儿大声的说:“不吃是不饿,哼。饿死你。”然后继续撸猫。


她随手拿起来那本被戈多丢在沙发上的《暗影复仇记》,翻看了两页。这让戈多紧张到了极点,急忙说道。“那个啥,也许是猫粮不对。猫应该吃鱼的。”


看着蜜儿放下手里的书,才让戈多松了一口气。“是哦,那我去拿点腌鱼试试。哎呀,白瞎了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