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色: 字号: 双击滚屏:
爱阅小说 > 大明武装采矿船 > 第59章 县太爷魔症了(加更)

第59章 县太爷魔症了(加更)

作者:钉锅大侠 返回目录

(感谢‘林哥7244’打赏的2500起点币!多谢支持!明天继续加更!)


任仲被张龙这一眼看得心里直发毛,这可是个狠角色!


他派来的五十个火枪兵,恐怕死在他手下的,没十个也得有八个!


且是神不知鬼不觉地便被干掉了。


这份能耐,试问天下间能有几人?


就在这时,旁边过来一个二十多岁的村民,问任仲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来此地何干。


任仲只说自己是个赶路的,走累了,随便找处地方歇歇脚。


之后他径直来到了工地上,打量着这幢盖了半截的新房。


听王五说,这个房子建得格外奇特,今日他亲眼一瞧,果真如此。


一些沙子,还有一些奇怪的粉末,混和到一处,这就能盖房子?这房子能结实么!


虽说里面有大量铁棍支撑,但任仲却还是觉得很是怪异,既然有钱买铁棍,何不干脆用这些钱买些青砖绿瓦,岂不美哉!


他看到已盖了半截的墙面,下面有的地方已经干透了,便蹲下来伸手摸了摸,还用指甲抠了抠,发现竟然坚固异常,似乎比青砖还强。


“这位老丈,看不懂了是吧?”


任仲抬头一看,心里猛然抖了一下,眼前这人,正是张龙。


怎么说任仲也是朝庭命官,他强自镇定,从容起身,说道:“此法盖房,甚是古怪,这其中是何道理?”


张龙也不隐瞒,这事瞒不住,也没必要瞒,当下便道:“此乃新式建房法,此种法子盖出的房子,坚不可摧,可挡万钧雷霆,且能屹立千年而不会倒塌,即便是地震洪水海啸,也不会有分毫破损。”


他这话没半点水分。


水泥用的是最高级的水泥,其中含有多种粘合剂,抗寒抗热抗腐蚀,绝对能抵挡千年岁月的侵蚀。


“果真?”任仲惊道。


普通房子,若不定时修缮,最多三二十年就不行了。


而眼前这幢房子,却能千年不倒?


任仲有些半信半疑。


若是换个人说此话,任仲必将报以冷笑,他半点也不会相信。


但这话从张龙口中说出,却又是另一般情形了。


“那又是什么?”任仲忽然看到工地另一端,有个会转圈的铁家伙,立刻便被吸引住了。


刚才那个铁家伙旁边有两个村民,任仲还以为是他们在旁边转动,可这时候两个村民已经走开,那个铁家伙还在自己转动,这可太奇怪了。


张龙轻笑一声:“走,我带你过去瞧瞧。”


任仲跟在张龙身后,来到水泥搅拌机跟前。


“果真没人?”任仲围着搅拌机转了一圈,又对着搅拌机里面瞅了瞅,确实并无一人。


“这……这……这是何物?它为何能自行转动?”任仲两眼瞪得老大。


似这般自行转动之物,任仲也不是没见过,河边的水车就能自行转动。


但水车是靠河水流动,才带动水车转动的。


而眼前这个怪家伙,它又是如何自行转动的呢?


任仲百思不得其解。


张龙斜眼瞅着任仲,心中暗自发笑。


虽然他从未见过任仲,但他只看了一眼,便知道这位肯定是太平县的知县。


刚才任仲与村民谈话的内容,张龙全都听到了耳内。


赶路的行人?


看他干净的布袍下摆,再看他干净的靴子,哪里像是个赶路的人?


他为什么要说谎?他想隐瞒什么?


张龙再看任仲的一张脸,虽然他刻意放低姿态,让他更像是一个普通小民,但这又岂能逃得过张龙的一双火眼金睛?


这么说吧,一个当官当久了的人,他脸上的皱纹都与普通人不同,盖因他想要在人前维持他威严的仪态,便会经常保持同一副表情,天长日久,这官纹就出来了。


这并不是相面,也不是心理学,这只是张龙掌握的最基础的识人技巧罢了。


再加上这阵子后山村发生的事情,张龙用脚底板都能猜到任仲真正的身份。


当下张龙便道:“此中玄机,我也不甚明了,我家主人若在,他定能解释给你听。”


任仲一听忙问:“你家主人?他姓甚名谁?可否引见于我?”


张龙心中更乐了,看他猴急的样儿,除了知县还会是谁?


“我家主人神龙见首不见尾,想要见他,有点难啊!今日不巧的很,他恰好不在家中。”


任仲马上问道:“那他何时才能回来?”


“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个月吧,我也不知。”


任仲很是失望:“可惜,可惜!”


不过他很快又道:“过几日我还会途经此地,到时或许能遇到你家主人,烦劳小哥向你家主人说一声,可好?”


“那行吧!”张龙笑道。


张龙以为任仲见不到方宇,很快便会离去,哪知道任仲还不走了,他在工地上一呆就是小半天。


任仲一会摸摸这,一会碰碰那,对工地上所有的东西似乎都很感兴趣。


特别是那个水泥搅拌机,他用手敲来敲去,像是想要把藏在里边的什么东西赶出来。


张龙也没理会他,随他到处乱搞。


方宇走之前曾跟他说过,以后太平县的知县,就算是他们同一阵线上的人了,有些事情,还必须要通过官场上的人才好办。


任仲一直呆到很晚,到了晚饭时候,他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村民们都在吃着面饼,喝着米粥,张龙拿了个面饼,来到任仲跟前,让他吃点东西。


任仲连忙推辞:“不必不必,我带有干粮。”


跟任仲来的随从身上带有夫人专门给他做的食物,他根本瞧不上村民们吃的这些面饼。


这不就是窝窝头么?他堂堂一知县,怎么能吃这种东西呢?


张龙却道:“吃吧!这面饼味道还不错。”


任仲本不想吃的,但又怕引起张龙怀疑,只得勉强咬了一小口。


然后,他立刻便瞪大了眼睛。


“真香!”


任仲怎么也想不到,村民们吃的这饼子,居然如此香甜可口,比他夫人亲手做的美食还要美味!


而这么好吃的饼子,方宇居然让工地上的村民敞开了肚皮吃到饱!


任仲这时有点羡慕这些村民了。


“这个方宇,真不简单啊!”任仲心中感叹。


吃过面饼后,任仲不得不走了,再不走天就要黑了,他只能恋恋不舍地带着随从离开了后山村,来到不远处的小山后,坐上小轿,连夜往县城赶去。


“果然,王七所言不虚,这方宇果然大有古怪!”


“那会转动的铁疙瘩,到底是怎么转动起来的呢?”


“我看张龙他们也没长三头六臂,那他们又是如何干掉了五十个火枪兵的?”


一路上,任仲坐在轿中,不停地自言自语,像是魔症了一般。


这趟去后山村,任仲不但没有解开心中疑团,反而又增添许多谜团。


从后山村回到县衙后,任仲像是着了魔,满脑子都是方宇这个人。


为了方宇,任仲是真正达到了茶不思,夜不眠的地步。


刚在县衙呆了两天,任仲便再次启程,赶往后山村。


他不去不行,不见到方宇,他什么都做不了,连办公都没心思。


就在任仲第二次赶往后山村的同时,方宇乘着矿船,也正在赶回后山村。


他盘算着村里的给养已经不多了,得回去给村里增加点补给。


方宇并没有想到,这次回村,竟然与大明朝庭的官员,有了第一次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