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色: 字号: 双击滚屏:
爱阅小说 > 入侵异界:我的技能有自己想法 > 第172章 我认得你

第172章 我认得你

作者:疯狂的飞刀 返回目录

第172章 我认得你


宁莫难得和一个堪比修罗的人战斗,怎么会让他轻易的死呢!


宁莫就是想试试看,这堪比修罗的一击到底有多强!


轰!


血矛砸中宁莫。


十万魔血瞬间全无。


血福斯疯狂大笑:“还以为多强,不堪一击么!”


金光暴涨!驱逐血光!


不朽荣光直接开启。


-100HP!


嗯??!


血福斯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什么情况??


刚刚明明对方的血量直接掉光了,怎么还没死!!


血福斯有些蒙了。


宁莫倒是很享受的沐浴在血矛的攻击中,感受到了鲜血法则的威力,同时也感受到了修罗攻击的奥秘。


100的伤害,倒是在宁莫的接受范围。


除去魔血,宁莫现在自身的生命值已经高达五万,区区100的血,根本伤不了宁莫。


除非上千个修罗,连绵不断的攻击宁莫,那倒是说不定可以杀死宁莫。


当然,这个血福斯还不是真正的修罗,就能打掉自己100的生命值。


如果是真正的修罗,或许可以打自己更多生命。


但这些都无关紧要,这证明了一件事。


修罗仍然在游戏的等级范围内,不朽荣光仍然具有绝对防御的效果。


血福斯不甘心,觉得肯定刚才是哪个环节出错了。


血福斯全身血爆,进入终极破釜沉舟一击。


无穷无尽的血液环绕血福斯,血福斯怒吼:“我就不信,你还可以挡得住我的第二击!”


十重修罗血矛!


几乎是耗尽了血福斯所有的能量,甚至燃烧灵魂,血福斯召唤出了十根巨大无比的血矛,封锁空间。


宁莫嘴角一笑,缓缓闭上了眼睛。


血福斯锁定宁莫,仰天咆哮:“装神弄鬼,去死吧!”


十八修罗血矛从不同方向冲向宁莫。


宁莫闭上眼睛,意识进入了六维空间,大开星空图。


浩瀚星空中。


乌鸦星座、二天一流星座、赤炎星座、五大法则龙珠,全部出现在星空中。


宁莫不再纠结星座,而是将整个星空中,所有的星座、星辰,连成一条线,所有的行星连成一条线。


形成一把剑!


一把以二天一流为核心的意识之剑。


风火水土冰五大法则,赤炎核心、恶魔法则,所有的一切法则全部转换为意识能量,融入进无限之剑中。


这就是宁莫自创的最强一剑!


无限之剑!


无限意识!无限法则!无限之光!


杀!


宁莫的身体化为无形,与无限之剑融为一体。


咻——


无限之剑撕裂空间时间,瞬间斩断十把修罗血矛。


砰砰砰!


修罗血矛全部断裂。


血福斯瞳孔地震,感觉到了只有修罗才有的星爆能量,吓的血福斯身体化作一团血雾想要逃跑。


然而!


无限之剑直接穿透血雾,如同一台吸尘器一样,将所有四散逃走的血雾,全部吸进剑中。


所有血元素颗粒被无限之剑吸收。


血福斯技能被打断,头发披散,铠甲破碎,狼狈的摔在地上。


血福斯绝望得对着周围的兄弟们怒吼:“逃!全部都逃!这家伙是修罗!而且还是顶级修罗!快逃!”


血福斯终于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但第一时间居然还通知其他兄弟们逃走,可见血福斯的确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不愧是大当家。


血手组织的其他山贼成员们,也是够义气。


“老大将我们从武士领主中解救出来,让我们摆脱奴隶身份,我们绝不逃跑!”


“要死一起死!”


场面十分悲壮。


血手组织的山贼们,明知道自己对宁莫没有任何伤害,但依然飞蛾扑火、前赴后继得冲上来。


宁莫自然也不是心慈手软之人。


来一个杀一个!


来一双杀一双!!


空气里到处是血液的味道。


尸体堆积如山。


血福斯自己死亡一点都不害怕,但却不忍心看着自己的手下们一个接着一个死亡:“别杀了,求求你,别杀了,只要可以不杀他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这些山贼倒是有情有义,宁莫将他们全部杀光,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好处。


宁莫淡淡道:“不是我想杀他们,是他们一心想求死,怪不得我,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选择,你带着你的血手组织,集体归降与我,成为红甲城的一支独立军团,我倒是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血福斯千辛万苦,才逃出自己的家族,就是为了自由。


如今,为了这些昔日的兄弟们,他居然重新选择了束缚。


“不要啊!大当家,我们不要再给别人当奴隶了,大不了,我们一起死!”


“是啊!大当家,你这样,比我们死还难受。”


血福斯恢复冷静,望着宁莫,道:“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么,如果你可以回答,我愿意屈服于你,听命于你!”


宁莫淡淡道:“说吧。”


血福斯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你是外域人?”


宁莫倒是也不再隐瞒,一个将死之人,不值得自己隐瞒:“是的!”


听到这里,血福斯反而脸上多了一层轻松:“所以,你发展壮大红甲村,是想以红甲村为根据地,与整个阴影之域为敌?”


宁莫笑道:“倒也可以这么说。”


扑通!


宁莫万万没想到,血福斯居然直接跪在了宁莫面前。


“大人在上,若不嫌弃,我愿意誓死效忠!”


其他血手山贼们看傻了,在他们心目中,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当家,居然给人下跪了。


不少人都以为大当家贪生怕死,觉得错看了大当家。


大当家血福斯倒是豪迈道:“各位!请听我一言!我们血手的宗旨是什么!”


“解封广大奴隶,让奴隶们过上人的生活!不再受到欺压!”


“没错!”血福斯举起拳头,“这是我们血手的宗旨,但无奈,我们实力有限,仅仅只能解救少部分的奴隶,绝大部分的奴隶仍然还在受苦受难,但这位大人不同,他的目标比我们更伟大,他是想推翻整个阴影之域的奴隶制度,与所有的修罗伟大,解放所有人,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追随么!”


啊??


宁莫哑口无言,自己的目标有这么伟大么,自己怎么不知道。


宁莫发展红甲村,只是单纯得想要引起局部强者的注意,然后让他们上门找自己麻烦,然后自己一个一个杀,让敌人葫芦娃救爷爷,依次来送死。


不过,血福斯既然都这么多,宁莫就顺着台阶道:“没错,我的目标是废除整个阴影之域的奴隶制,你们愿意追随与我,与我一起实现这个目标么!”


“我……我愿意!”


血手的山贼们被说动,毕竟他们的大当家都臣服了,他们还在这里坚持个啥啊。


宁莫自然不会这么傻到就相信这群人。


宁莫让这群人,放弃精神防御,心甘情愿宣布效忠自己。


然后宁莫会在每个人的灵魂中,刻下灵魂印记。


一旦有违抗誓言得,宁莫都会感应到,然后直接摧毁对方的灵魂。


在宁莫进行灵魂入侵时,明显发现了十几个不是真心臣服的小喽啰,他们在思想中,对宁莫发起了进攻。


宁莫哪怕实力强大如修罗,也无法入侵人的灵魂。


人的灵魂至高无上。


所以宁莫直接退出对方的思想中,然后,直接斩杀了对方的身体。


我虽然无法杀死你的思想,但是我可以杀死你的生命!就这么简单!


经过一个小时的灵魂烙印。


宁莫一共控制住了包括血福斯在内上千名血手成员。


这上千名血手成员,仍然全部归血福斯指挥,成立血手军团,归属于红甲城。


此时!


在红甲城。


红甲城的武士们发现宁莫消失了,还以为宁莫被血手抓走了,正在进行大阅兵,然后准备出城与血手决一死战。


突然,红甲军团,看见灰尘扑扑,滚滚马蹄。


上千人骑着战马,浩浩荡荡得走来。


红甲军团全部进入战斗状态,准备大战一场。


谁知,等双方军团靠近一看,领头得赫然是宁莫!!


红甲军团的将士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宁莫嘴角上扬,宣布道:“从今天起,血手组织的兄弟们,就正式加入我们红甲城,成为红甲城的第二支军团血手军团,与费迪率领的红甲军团互相独立,互不干扰。”


红甲城的将士们震撼无比,骚扰厄运城长达十年之久,连厄运城城主都无法解决的血手,居然被宁莫一个人征服了。


红甲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征服血手组织,为红甲城带来了巨大的威望,周围数百个村子都已经听过了红甲城的威名。


源源不断有奴隶村民前来投奔。


很多武士领主都接到了举报,他们的奴隶村村民正在外逃。


一个名为埃森的武士领主,最近非常头疼。


他一共有十个奴隶村,原本在各个武士领主里,也算是领地最多的武士之一了,非常富裕。


而且为人阴险、狡诈,又懂得趋权附势,深受厄运城贵族们的喜欢,在厄运城混的风生水起。


“什么!人跑了一大半!”领主府内,埃森火冒三丈。


管家咬牙切齿:“就是那红甲村,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听说出了一个宝库,村子里的人个个都变得很厉害!”


埃森不屑道:“红甲村?呵,他们也配!一群奴隶而已,能变多强啊,你不知道,就是前段日子,他们村子里那个最强的战士叫什么来着,对了,叫费金,看见我点头哈腰,吓的把一把青铜匕首送给了我,当时我心情好,放了他们,早知道这群人这么狂妄,我当时就应该杀了他们。”


管家犹豫道:“领主大人,我觉得我们还是从长计议……”


“从长个屁!”埃森极度鄙视奴隶,他可不相信一群奴隶能够闹出多大动静,“传令下去,让我所有的家兵全部集合,我们这就将红甲村消灭掉!”


管家没办法了,只能听令,召集了一百名家兵。


家兵是介于武士与奴隶之间的身份,比奴隶身份高一点,又不是武士。


每个武士只有100名家兵的名额,如果超过100名,那就得向城主申请了,一般普通的武士都只有100个名额,别看埃森平时耀武扬威,在厄运城,也就是一个普通武士。


100名家兵集结成功,每位家兵都跃跃欲试,想要在领主面前表现自己。


埃森穿着一套白银装备,武器居然是非常罕见的黄金武器。


一般普通的武士都只有青铜一套。


埃森能有白银一套,已经堪比城主亲兵,居然还有黄金武器,可见埃森是多么一个非常敛财的人。


别看他只有十个奴隶村,其实他已经掠夺了起码数百个村子,这些村子早就已经灭亡了。


埃森并不在乎,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杀鸡取卵。


自信满满、意气风发。


埃森带着一百名家兵,朝着红甲村的位置前进。


在接近红甲村的路上,埃森被眼前的所见震撼到了。


原本这周围都是一片荒地,现在居然全部都是黄金稻田,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的道路,居然是比厄运城的主路还要宽敞平整的石子路。


埃森不解的询问着管家:“我们没有走错路吧?这真的是通往奴隶村的路么?”


管家很确定道:“没有,我对这一带很熟悉,这的确是去红甲村的路。”


管家原本就听见过很多传闻,如今看见这马路两边,欣欣向荣的画面,彻底相信传闻都是真实的,如果传闻都是真实了,那领主去不是送死么。


但管家想起领主平日里羞辱自己的画面,心生恶念,领主死了更好,这样,他不仅可以获得自由,还可以带走领主所有的财宝,管家知道财宝藏在哪里。


埃森继续往前走,看到了一个高三十米的规整城墙,比厄运城的还要气派。


抬头一看,城墙上赫然写着红甲城。


埃森嗡嗡作响,问管家:“管家!这怎么回事,红甲村怎么变红甲城了!”


然而,管家没有回答他。


埃森回头一看,管家早已经逃得无影无踪。


埃森只是狂妄,不是傻。


他终于感觉到事情的不对劲了。


赶紧想要逃走。


突然,一队骑兵,骑着全副白银装备的战马围拢了过来。


埃森看傻了,这些马的装备居然都是白银装备,而这些骑兵清一色黄金装备。


为首的人,埃森觉得有些面熟。


“哟,这不是埃森领主么!怎么大驾光临我们红甲城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日子被埃森抢走匕首的费金。


埃森看见费金的脸,一下子全部笑起来了,堆满笑容:“费金兄弟!我认得你!”


费金脸色骤然阴沉:“呵呵,现在认得我了,你之前不是说我是低贱的奴隶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