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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一章 若人生只如初见(十)

作者:baby悦曦 返回目录

“陛下,你真的不打算处死如郡嬅了吗?”南宫虹夕问道。


我躺在他的怀里,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说道:“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在榻上,还要跟我聊与榻上不相关的事情。”


南宫虹夕凤眸微垂,说道:“我总觉得宁南哥哥的事情,我也有责任。如熙承……毕竟是陛下的血脉,陛下真的不打算认回来吗?”


我摇摇头,说道:“认回来的话,皓月,凌,还有……他为我付出的一切,都白费了。”


“天下人会觉得,如郡嬅可能没有说那些话。”我又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若是想认,早就认回来了。就不会在那时候,只是把娃娃亲不了了之而已了。”


“……”南宫虹夕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却翻身,看着南宫虹夕,捏着他精致的下巴,说道:“我没有办法把他当成紫晨来爱,我也没有办法爱他。所以,我不可能把他接到宫里来的。”


南宫虹夕搂着我,说道:“那我以他弟弟的身份出面,给宁南哥哥一些特别的照顾,可以吗?”


我皱了皱眉,说道:“随你吧。”


我没有处死如郡嬅,我想让她看着,看着所有的百姓慢慢过的比以前更好。我想让她知道,她说的那些气话,只有一件事是对的。那就是我抱过南宫宁南。


到了这样的年纪,男子们就显出了不足。即使再调理的好,一天只能做到一次,最多两次。我的父后非常清楚这些,便还是想给我再张罗一次选秀。


可是他不明白,女子越到这个时候,心里的追求感更高于其他方面的诉求。虽然如果被充足的养料滋润,女子会显得更年轻,心情会更好,心情更好的话,就不容易感受病害。


我还是拒绝了。


我不愿意招一群年轻漂亮的美男子,让他们围在我这个五十多的老太太身边。有我心爱的他们,我就足够了。


“林楠,你弟弟这个时候最需要家人了。你真的不要去陪他吗?”我趴在轩辕林楠的心口,听着他沉着有力的心跳。


“不了。他有妻主陪着,就足够了。母亲能活到这个年纪,已经很值得庆幸了。走的也是安详,算是喜丧。”轩辕林楠说道。


我知道,轩辕林楠虽然和他的母亲,向来不睦。可是,他的心,恐怕也是疼的。


我很庆幸,他难过的时候,我在他的身边。


到了这个年纪,我渐渐地明白了,爱情的种类有很多种。有甜蜜的,有吵架的,有彼此气恼的,还有最重要的,是陪伴。


我开始有些记忆衰退的现象出现了,我害怕这是对家人危害极大的老年痴呆症。我在五十二岁的岁末,赶忙让太女监国。这是极其聪明之举,我后来经常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就走到了莫名其妙的地方。


甚至有一天,大家四处遍寻不见康正帝,直到司膳司的宫人,在宫中一片田园草棚里,找到了康正帝。


“那时候,我扮作小宫伺,你还叫我给你掰玉米呢!你还记得吗?”我拉着江珵鹤的手说道。


江珵鹤微微蹙了蹙眉,他不知道我说的是谁,可是,却一点也不妨碍他担心我。


当我发现,他们都忧愁的要死的时候,我开始害怕。


这种病症非常可怕,虽然很可怜。可是犯起糊涂来的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不符合逻辑的事情。


秦楚笑每天在我身旁给我吹奏我熟悉的曲子,这样好让我尽量保持头脑的清醒。


年轻时候,那些事情,就更加变得弥足珍贵了起来。


我想起了初次见到秦楚笑的时候。


当时的秦楚笑娥眉轻挑,双眸如鹰眼般有神深邃,秀美的鼻子下微阔的嘴唇饱满不失棱角。面容中透着一丝桀骜不驯的气质。甚着月白包金边最新款的袍子,生的一副风流韵致的甚材将袍子穿的风姿间流溢着优雅。放在现代就是一个狂野不羁的美男模特的料。怎么都难以将他与乐师这样的职业联系起来。


他轻轻阖上门,自我介绍道:“在下凤华楼乐师秦楚笑,久闻路州金府四小姐盛名,久闻不如一见,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还记得,他一边斟酒,一边斜眼半垂眼帘地问道:“喝吗?”


“有酒喝,不喝白不喝。”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


秦楚笑嘴角挂着笑意,又问:“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我从未瞧不起秦楚笑过,原因恐怕不是我从男尊女卑的未来而来。原因,应该是我把他当成一个人,去尊重。他在用他喜欢的方式对待世界,对待自己。


他喜欢把自己交给他喜欢的人去爱。这应该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必要被任何人去指戳点评。


我不知道,正是我这一点,才叫秦楚笑从一开始的好奇,变成喜欢,变成一点点动心,再变成满满的爱恋。


我犹然记得,那时我起甚便往门外走,却不想被秦楚笑从甚后抱住,他贴在我耳畔说道:“今夜就在这里过夜吧。”


也许我与他们每一个人的相遇,都不是巧合。也许我们彼此,是彼此的依傍和救赎。


轩辕林楠到最后也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笃信我一定心底会住十二个人。


不过,有时候,有没有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唐越一直很想做出治愈我的良药,可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为了唐越舒心,我还是每天在吃许多的药。喝到我的肠胃都是苦的。我总觉得,我连呼吸中,都带着一股子药腥和膻苦的味道。


可是,只要唐越高兴,我便高兴。


我人生的迟暮之年,我的孩子们各自分朋结派,我的君侍们都担心我的健康。他们为了我的病,备受痛苦。


而我,每天都躺在昭顷殿,沉溺在回忆之中。


唐越,唐越也老了。我看着唐越,轻轻地捻起他的几缕白丝。应该不会这么快,就生出这样多的白发吧。莫非,是因为我?


我不由得回想起,初见唐越的时候。那时,我还是金玲,因为吞下了冰魄,我以为我会病死。


“诶?你终于醒了!”一个褐绿色眼仁,浓眉大眼,鹅蛋脸型,鼻梁庭立,五官刚毅粗犷,却一脸书呆子气息,嘴角微微向下的男子坐在我面前看着我。他这般长相,在这女尊社会里无疑是难以嫁出去的相貌。可是他这样貌跟我前一世的那些混血王子小模特们,可以说是不相上下。


这便是唐越,这样一个呆讷性格的男子。


我还记得,我和唐越的第一次对话。


那天,是个大雪天,我向正在看书的唐越问道:“唐越,你知道你娘亲为什么把你许配给我吗?”


唐越看着手中的医书,一心二用的答道:“知道。”


我本甚对他的敌意,加上几分反感他回我话的那份不尊重,却又多了一丝好奇:“你知道?”


“嗯。”唐越眼不离书的说道:“我要是告诉你,你可以不打搅我继续看书吗?”


我忍了忍,说道:“……好。”


唐越将手指蘸了口里的唾液,翻了一页书,像是在讲无关襟要的事一般:“我娘为了救我爹爹的姓命,造了孽。虽然最后并没能救成我爹爹,但我娘这辈子也没有对自己做的恶事后悔过。可是,她告诉我,这一次她要为了我去赎罪。我猜她大概是去找她伤害过却难以躲过别人报复的什么仇家?是这个形容词吧大概……反正她去送命了可能。”


唐越这么坦白的说法,和他一副事不关己的口刎,让我记忆犹新。


这便是我的越。若是有人在那个时候,告诉我,我将来会很爱唐越。我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是个疯子。


可是,我现在,就是很爱唐越。很爱很爱。虽然,和爱南宫紫晨,爱柳书君,爱萧烬……他们不同。可是,我知道,我是深爱着唐越的。


我孩子们的争夺,愈发的激烈了。她们以为我病着,就想利用我的糊涂,让我废了太女。搞出了什么曲靖嬅与曲靖蓁的小爷有染的事情。


而且宣扬的满荣都城都知道了。


我一味的相信曲靖嬅,我想她一定是被陷害的。


谁知道她竟然跪在我的面前,承认了她确实早就喜欢了曲靖蓁的小爷。在曲靖蓁想要纳这个小爷过门的时候,她想来抢的,只是晚了一步。是被我同意的。


她们什么手段都用了,拉拢官员,互相指责贪墨。暗杀。等等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法子。


锦衣卫还没有完全归属曲靖嬅调派,所以她们之间愈演愈烈的事情,我多少都知道的。


可是,为了一个男子,姊妹之间闹成这样。满城风雨。像话吗?


气死我了!


曲靖蓁和曲靖嬅都跪在了昭顷殿外,我叫来了宋惜玉,问道:“她们姊妹抢的是个什么男子?”


宋惜玉头低的很深,她回道:“回禀陛下,这男子,名叫花荞儿。是关将军的养子。”


“养子?”我冷笑了一声。


“杀了。”我轻描淡写地说道,看着愣住的宋惜玉,我咳嗽了一阵,捂着心口说道:“赐他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