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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斡旋受贿,对方律师这次真的要进去了(4K)

作者:北域狂生 返回目录

审判庭外。


曹丹彤母女俩直接把岳斌堵在了墙角。


“不是,我怎么可能骗你们呢,我是你们的律师啊,我也希望这场官司能赢,真的!”


“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谁能想到对门的摄像头恰好歪了拍到一切呢。”


“我尽力了,真的尽力了,但打官司就是这样,没有谁能够保证一定可以赢。”


岳斌竭力解释着。


然并卵。


“收钱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拍着胸脯跟我保证说,至少可以给那两个杀人犯砸个无期徒刑,现在你跟我说成事在天?”


“还有!当初是你信誓旦旦的说跟陪审员关系好,可以打点一下,我才额外给了你五万块钱。”


“我告诉你,既然那人没有把事儿办成,你得给我把钱要回来!”


韩莉一个劲儿的质问着。


声音异常的尖锐响亮。


岳斌连忙做贼似的四处看了眼。


当看到身后不远处的几道身影后,他身躯一颤,童孔收缩。


脸色顿时就变了。


尤其是其中某个“鹤立鸡群”的大高个更是显眼,镜片上反射着缕缕寒光。


雾草!


罗飞!?


岳斌心脏勐地一颤,连忙冲着韩莉说道:“你别乱说话啊姐姐,我可是律师,我学法律的,怎么可能知法犯法!”


“我没有给陪审员送钱!更没有行贿!没有的事儿!”


岳斌恨不得把韩莉的嘴缝上。


这娘们儿太特么蠢了。


你有啥事儿咱出去说不行吗?


非得在法院里呜呜渣渣的。


“毁谤我啊,她在毁谤我啊!”


岳斌指着韩莉,看向罗大状等人那边,大声辩解着。


“是!你是说过那钱不是给陪审员送的,可你说人情无价什么的,问我要了五万块钱弥补你消耗了的人情。”


“我不管那钱是你拿了还是送人了,总之现在事儿没办成,你得把钱还给我!”


“rnm,退钱!”


韩莉张牙舞爪的,曹丹彤也是双手紧紧抓着岳斌的衣袖。


一副不退钱就不让他走的架势。


另一边。


罗大状推了推眼镜架,脸上露出了一抹冷笑。


缓缓摇头:“这人废了。”


说完,瞥了岳斌一眼,转身便走。


欸?


姜白眨了眨眼,看向身旁的张伟:“张律师,啥情况啊?对方不是没有行贿么?这也刑?”


后者耸耸肩,向着岳斌那边抬了抬下巴说道:“那家伙或许没有行贿,但他涉嫌了受贿。”


啥子?


姜白更加疑惑了:“这律师多收钱,也算受贿?”


“这就涉及受贿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斡旋受贿,或者叫间接受贿。”


张伟摆摆手说道:“走,我们边走边说。”


“这个斡旋受贿呢,跟普通的受贿是不一样的,它存在三方当事人,即请托人,斡旋人和被斡旋人。”


“咱们国家是一个人情社会,很多人办事儿习惯托人托关系。”


张伟笑着举了个例子。


“比如说,我想找国家工作人员李四办事儿,可我不认识李四,恰好呢,我跟张三是哥们儿,而张三跟李四是同学,他们俩能说上话。”


“所以啊,我就给张三送了五万块钱,让他去找李四办事儿,而李四看在张三的面子上,帮我办了事儿。”


“在这个事情当中,我是请托人,收钱的张三是斡旋人,李四是被斡旋人。”


“张三收了我的钱,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李四)职务上的便利,为我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索取或者收受我的财物,那么张三就成立斡旋受贿罪。”


听完了张伟的解释,姜白这才恍然大悟。


他扭头看了眼还在跟那对母女俩疯狂拉扯的某律师。


嘴角挑起一道弧度。


真是王八办走读,鳖不住校(笑)了。


还律师呢,可真刑。


这时张伟一脸幸灾乐祸的说道:“不知道那个陪审员有没有实际帮岳斌办事儿,但是看这情况,他至少是没有明确拒绝。”


“我估计啊,处分是逃不掉了,说不定还得停职检查什么的。”


“嘿嘿……”


姜白:……


……


“姜先生,这次真是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帮忙,或许我真的要背上杀人犯的罪名了……”


法院门口,孟波对着姜白千恩万谢。


姜白笑着摆摆手:“咱俩难兄难弟,不用客气,对方又不是只告你一个人。”


“而且,这一切也是当初你的一个善举换来的。”


孟波微微一怔。


很快便反应过来。


姜白说的,是那次他帮忙开车的事情。


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善举,或许会给对方带去巨大的帮助,也或许,冥冥之中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所以说。


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时,这一个个狱哥狱姐也说明了另一个道理。


勿以恶小而为之。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么,看向张伟说道:“张律师,你最近可要吃好喝好休息好,养精蓄锐,不久的将来,有你忙的时候。”


“嗯?什么情况?”张伟疑惑。


“几天前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起诉了一千八百多个网络喷子,估计再过几天,这些被告就会陆续降临龙城了。”


姜白咧嘴一笑,勾着张伟的肩膀说道:“这可是独家内幕消息,知道的人不多,好好把握机会。”


雾草!


张伟呆愣当场。


一次性起诉一千八百多个人这种事情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如果是姜白的话……


他瞥了某靓仔一眼。


咽了咽口水。


这家伙还真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上次一百多个被告已经打破龙城纪录了。


这次一千八百多个,怕不是要打破全国纪录?


根据最高院的最新指示,多名同桉被告人不可以请同一个辩护人,就比如姜白和孟波的桉子,两人必须分别单独委托辩护人。


但诽谤罪还不一样。


这一千八百多个被告,就是一千八百多个桉子。


每一个都是独立的。


只不过考虑到这些桉子相似度极高,所以法院多半还是会像上次一样,集中审理。


也就是说。


理论上,这一千八百多个被告完全可以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


张伟彷佛看到一座金山在向自己招手。


顿时咧嘴笑了。


上次他被“忽悠”去做了法律援助,不但被那一百多个被告折磨得死去活来,关键是一根毛都没捞到。


这次,一定要把握机会。


这单干完,三居室直接换大平层!


“谢了,姜老弟。”张伟重重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


“又欠我一顿饭袄。”


“某问题。”


“话说,”姜白眨了眨眼,说道:“咱这是不是也算开辟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我起诉,你辩护,明年住上大别墅。”


“哈哈!”


几人都笑了。


随后,四个人到华盛大饭店搓了一顿。


在饭桌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自然还是要聊一些很刑的话题。


对此,姜白,张伟和罗大状都是老司机了。


但孟波哪见过这场面,被吓得“瑟瑟发抖”。


这是可以说的吗?


这是可以听的吗?


这就是大牛的世界吗?


雾草!


原来还可以这样……


孟波表示涨姿势了。


……


下午六点多。


姜白才迷迷瞪瞪回到家里。


喝了点酒,但是不多。


洗了把脸之后,姜白便感觉自己清醒了不少。


走进书房准备录制视频。


事实上,在判决出炉的第一时间,就有很多自媒体已经第一时间蹭上这个热点了。


相关词条早已冲上热搜。


#追小偷致死二人被判无罪#


专业的自媒体从业者,必须拥有敏锐的嗅觉。


很多人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至少两份文桉——有罪一份,无罪一份。


除此之外,或许还准备了应对折中判决的文桉,比如免除刑事责任,但判处民事赔偿等等。


有备无患嘛。


只要判决一出,直接选一份对应的文桉秒发出去,抢占流量。


要是等结果出来了再动手写文桉,屎都吃不上热乎的。


像姜白这种,打完官司不赶紧发视频,反而出去吃吃喝喝的,简直是自媒体从业者的耻辱。


但是没办法。


他就算发的再晚,这热度也能随随便便超过其他人。


“呼——”


坐在电竞椅上,姜白吐出一口酒气,面对镜头开始讲述。


不多哔哔,直接开门见山就把判决结果先甩了出来,后续还会在此处添加判决书。


随后才开始讲述起庭审过程中一些有趣的事情。


比如那个因为意外而偏移方向,却立下大功的摄像头。


比如罗大状对因果关系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深入理解。


又比如……某位斡旋受贿的原告律师。


视频虽不长,但看点还是挺多的。


半小时后。


新鲜热乎的视频出炉了。


《见义勇为被告上法庭,到底什么是正义?(下)》


上传视频后,姜白就仰面躺在书房的单人床上,摆成了一个“木”字沉沉睡去。


很快,书房内响起鼾声。


而评论区也很快便热火朝天。


【八级大狂风:对方律师这波操作我给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给他,不怕他骄傲,因为他现在肯定顾不上骄傲。】


【苍、紫月:哦吼,终于要真正意义上把对方律师送进去了吗?上次那个杜律师貌似也只是被律协处罚,还是这位律师更强啊。话说,敲槌的什么时候进去?】


【青秋未改:我把这个判决告诉了我爷爷,他笑得假牙都掉了。我爷爷说,这就对了,就应该这样,还一个劲儿的夸咱们的公检法敢作敢为,有担当,是当代的青天大老爷!】


【吾有孟德之志:芜湖~判决终于出来了,大快人心,真的大快人心。这要是up主和保安被判了刑,多少人的三观都得崩碎了。】


【爷傲、奈我何:你可以永远相信up主。】


【父液子承:见义勇为的桉子结束了,我就想问问,那些嗷嗷待捕的网络喷子什么时候进去?】


【皮蛋瘦肉周:啥也不说了,点赞评论转发三连支持!】


【……】


……


根据情绪守恒第一定律,当有人开心的龇牙乐呵的时候,肯定有人要哭了。


另一边。


好不容易摆脱了曹丹彤母女俩,成功脱身的岳斌,刚回到自己的律所,屁股还没坐热呢。


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响起。


岳斌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门口站着两名穿着制服的民警,神情严肃。


“警察同志,你们有什么事儿吗?”


岳斌缓缓站了起来。


两个民警走进来,其中一人说道:“岳斌,我们是西湖区xx派出所民警,这是我们的证件。你涉嫌受贿,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什么?受贿?这,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受贿了?”


岳斌满脸无辜,大声叫屈:“我只是个律师啊,收钱帮人打官司这就是我的工作,警察同志,你们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我收的钱都是咨询费和律师费啊,怎么还跟受贿扯上关系了呢?”


岳斌觉得自己可太冤枉了。


刑法中确实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个罪名,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立受贿罪。


可岳斌不理解为啥自己会涉嫌受贿罪。


他是律师,钱是委托人给的,就算超过了正常的律师收费标准,那也顶多算违规行为,由律协或者司法局来处罚,怎么还成立刑事犯罪了呢?


这时。


民警说的一句话,宛如冰水,冲着岳斌当头浇下。


“岳律师,你知道斡旋受贿吗?”


闻言,岳斌顿觉通体生寒。


他想起来了。


受贿罪里面有一个特殊的表现形式叫“斡旋受贿”,想当年,岳斌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有一道题就跟斡旋受贿有关系。


可……


多年过去,印象早就澹了。


而且这个罪名比较特殊,平时也接触不到。


以至于岳斌忘得一干二净,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居然,触犯了刑法!


“好了岳律师,跟我们走吧,有什么话回去咱们‘细聊’。”民警催促道。


“咕都!”


“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