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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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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知这小子,绝对算是富二代中的耻辱。


别的富二代都是飞扬跋扈欺负别人,他是被别人欺负。


不止一次被校外那些小混混讹诈。


有次三个小混混把他堵到小巷子,抢了钱不算,还要脱他刚买的鞋。


李策见到了,拎着一块板砖,上前二话不说就把那仨小混混拍的半死。


打架这种事,李策自小就有天赋。


心贼狠,手贼黑。


从此李行知就认李策当了哥。


……蜀郡有三大名楼。


醉仙楼最有格调。


飞天楼最有档次。


狮子楼最为豪奢。


下午六点,李策没让任何人陪同,自己打了辆计程车,到了狮子楼下。


就见李行知背靠着一辆宝马7系,正翘首等着,这小子倒是没怎么长变,瘦瘦削削、斯斯文文。


李策走到他面前。


李行知不怎么确定道:“策……策哥?”


两人七八年不见,跨度从少年到青年,李策虽然面容还是依稀轮廓,身材气质却发生了绝大变化。


李行知绝难相信,眼前这雄伟如神的男子,便是他记忆中的策哥。


“是我。”


李策笑笑。


本想给这小子一个拥抱。


只是七八年没见,他又不善于表露情感,也就只是停留在想法。


李行知却上前就给了李策一个大大熊抱。


“哥啊,臭弟弟我想死你了,快八年了喂,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去当特务,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哦。”


“走走走,我订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有牌面吧?


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李行知一惊一乍,又格外热情。


即便是李策这样冷淡自矜的人,也有些“受宠若惊”。


心中那点因为时间产生的隔阂感,瞬间不见。


……狮子楼是蜀郡三大名楼之一,创建于六百多年前,那时就已经盛极一时、蜚声巴蜀。


比格调不如醉仙楼,论档次不及飞天楼,却最为豪奢。


李行知请李策吃饭,包下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


不花个小十万,怕是拿不下。


若他知道李策真正身份,有攀附之意,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绝无可能知道。


只是把李策当成一个普通退伍士兵,愿意如此破费,那是真把李策当亲哥。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转进“君王阁”。


里面已经坐了八个人。


李策抬眼望去,有三两个倒是有些眼熟,应该是当时念高中时的校友,只是他肯定不可能记得住名字。


读书时,他独来独往惯了,除了洛璃、知了等寥寥几人,跟其他人,近乎没有任何来往。


其他都没见过,应该李行知请来作陪的朋友。


“哥,给你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筱。”


李行知指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女子。


林筱画着淡妆,长得算是漂亮,衣着更是不俗,就是嘴唇细薄、眼线上挑,面相看上去有些刻薄。


她起先一直玩着手机,听李行知说话,才抬起头来,淡淡瞥了李策一眼。


“弟妹好,李策。”


李策浅笑。


他主动伸出手。


以他冷淡自矜的性子,主动跟别人打招呼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更别说主动跟人握手。


不过李行知对他这么热情,他自然也得给足李行知面子。


“哦。”


林筱却并没有跟李策问好的意思,也没有跟李策握手的想法。


又低下头,打开手机,切起水果。


李策愣在那里。


这手,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场面变得十分尴尬。


李行知生气道:“林筱,你干嘛呢,我哥跟你问好,你没听到?”


“听到了。


不过别人跟我打招呼,我也不是非要回过去啊。”


林筱抬头,白了李行知一眼:“李行知,你凶我之前,麻烦搞清楚自己的定位。”


来之前,林筱听李行知说得咋咋呼呼,她还以为李行知这位时长挂在嘴边的兄长,有多厉害。


结果见面不如闻名。


就他穿得这些衣服,破风衣烂马甲,加起来能超过三百块么?


林筱满脸的鄙夷,又低下头玩手机。


丝毫没有把李行知的面子,当成一回事。


李行知又气恼又尴尬,就要发飙。


李策收回僵在半空的手,拍了下李行知肩膀,淡淡道:“没事。”


虽然不知道李行知媳妇儿林筱,为什么对自己的态度,这么不友好。


但他觉得,没必要让李行知为了自己,跟他媳妇儿闹别扭。


毕竟人家是两口子,天天待一起的。


“额……哥,来,快坐。


我给你介绍其他人——”李行知尴尬一笑,招呼李策坐下,又给他介绍其他人。


首先是高中时候的校友。


戴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青年是隔壁班徐尊。


在提督府内务办公室工作,帝国的年轻官员,官阶虽然不高,却最接近蜀州权力中枢,清贵得很,更是前途无量。


身材高挑纤细的短发美女是本班的唐薇薇,蜀州商界新贵,年纪轻轻,手里就有一家市值超过十亿的公司,虽然大半是靠的家族扶持,但自身能力也是不俗的,兼且是商界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在蜀州商界炽手可热得很。


徐尊和唐薇薇,当时读书时代的一对金童玉女,现在是恋人关系。


其他人,李行知也陆续提到了名字,就没这两人这么详细了,毕竟跟李策不是校友也不是同学,没那个必要。


“李策,七八年不见,你小子是越长越帅了啊。


你这一去当兵就是许多年,混得怎么样?”


徐尊看着李策。


“还行。”


李策答道。


他的身份,若是暴露出来,这饭估计也就没法吃了。


他不愿意这样,徐尊却显然误解了,以为李策不提,是混得太差。


想来也是,若混得好,成了校官之类,也不至于穿得这么磕碜。


“大家都是老同学,你就是混得不好,咱也不会笑话你的嘛。”


徐尊浅浅一笑:“李策,说句老实话,当时读书时我老嫉妒你,你小子那高冷范儿,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偏生学校里长得漂亮的姑娘,十个有八个都对你有意思。


薇薇——”他玩味儿又调侃的看着自己的女友唐薇薇:“我要是没记错,读书时候,李策那庞大的暗恋军团,你也是其中之一吧。”


唐薇薇听了,狠狠白了徐尊一眼,没好气道:“瞎说什么呢,那时候还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喜欢的,不过是跟着瞎凑热闹。”


“我说徐尊,你什么意思啊,成心膈应我?”


她现在出了社会,在蜀州商界混得风生水起,手底下的公司,还跟蜀州新贵天空集团有些合作关系,又哪里会再把衣着寒碜一看就混得不行的大头兵李策看在眼里?


想想曾经自己还暗恋过他,都觉得恶心。


“开个玩笑嘛。”


徐尊淡淡一笑,又瞥了一眼李策,心中优越感十足。


读书时代比不过李策,出了社会,一番打拼,取得了不小成就,又发现曾经比不过的李策,混得极差,那绝对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打压同性,抬高自己。


这大概就是刻进所有雄性生物基因深处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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