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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明末逸仙

作者:都市猎人 返回目录

这天晚上的神农架林区里,贺永年当然是不敢睡的。


以前在这山林里过夜,对于贺永年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可自打贺家猎场失控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晚上没人敢往山上跑。


而且篝火在眼前烧着,总魁首在对面坐着,贺永年不是缺心眼,这个觉他是睡不着的。


用树枝打理着眼前的火堆,贺永年看了一眼身边的齐老师,暗暗叹息一声。


他原本是想把这齐老师跟总魁首撮合一下的,姑娘人其实不错,长得漂亮不说,人品也没得挑。


也就是性子稍微轴了点儿,可这种级别的美女,谁还没些毛病呢?


这世上十全十美的人,原本就不存在。


看目前这个样子,这齐老师倒是认头了,哪怕总魁首是头僵尸,她都愿意嫁了。


可问题是总魁首似乎看不上这姑娘,这会让都没拿正眼看她。


这也对,这姑娘到现在为止还觉得总魁首是头僵尸,是有点儿榆木疙瘩的意思。


但这事儿,真怨不着她。


怪就怪自己当初下手太狠,扮僵尸扮得太像了,在这齐老师的脑袋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自己这短暂的艺术生涯居然如此成功,却没想到把齐老师这么一好姑娘的情路给断送了。


贺永年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轻声对齐老师说道:“齐老师,我们俩真不是僵尸。之前我是扮僵尸吓唬你来着,你别相信。”


“你贺永年现在,说什么都不可信了。”齐老师瞟了贺永年一眼,说道,“我好好地在学校里教书,平时都不怎么出校门,这马王爷一开始应该是不知道我的。肯定是你发现我了,报给了马王爷听,他这才下山来找上门来的。”


贺永年眨巴了一下眼睛,嘴张了张没说出话来,看向对面的林朔。


林朔早就放弃挣扎了,马王爷就马王爷呗,自己身上又不会少一两肉。


这会儿又听到这番高论,林朔还真来了兴致。


这姑娘是个玩意儿。


大晚上逗个闷子,挺不错的。


于是林朔说道:“你猜得不错,就是贺永年把你出卖的。”


“总魁首,别别别。”贺永年连连摆手,心想都这个时候了,您老人家就把这姑娘再往沟里带了。


林朔可不管这个,接着说道:“不过你放心,我向来是重色轻友。只要你枕头风吹得好,这小子我以后饶不了他,一定给你出这口恶气。”


一边嘴里说着这话,林朔观察着齐老师的表情。


结果他发现齐老师居然点了点头,然后瞪了贺永年一眼。


林朔一拍额头。


完了,还真信了。


这贺永年也是个人物,这会儿一看到总魁首来了兴致,那边也配合上了,瞎话是张嘴就来:


“三夫人,您眼下已经是这么高身份了,别跟我一个小僵尸计较。


这再说了,您要真是找个人家嫁了,目前本地的男人都是些什么货色您也不是不清楚,那跟您完全配不上。


您再看看咱总魁,啊不,马王爷。


年龄咱暂且不论,他至少看上去是二十多岁的模样,而且文质彬彬英俊潇洒,那是满腹经纶啊。


他书教得怎么样,您也见识过,肯定知道我不是吹牛,你们这还有共同语言呢。


什么年龄,什么种族,这些在真正的爱情面前,那都不重要。


这女人关键啊,是要找个知道疼人的,如果还志同道合,那就更好了。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还有,您目光放长远一点。


别觉得他是头僵尸年龄大,可他永远这个模样。


回头等你七老八十了,他还是个小伙子呢。


到那时候您就更赚了,老牛吃嫩草啊。”


这贺永年不愧是专业保媒的,这番话说下来,愣是把齐老师的脸给说红了。


这姑娘低着头,时不时瞟林朔一眼,脸上的表情那是一会儿苦闷一会儿微笑,似是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


她这个神情,把林朔给吓着了。


她之前点头瞪贺永年,这叫认命。


如今这个表情,这是真有这个心思了。


林朔到这会儿总算醒过神来了。


这姑娘这副傻头傻脑的模样,确实是挺好玩的,可这样下去不行。


照这样发展下去,她连自己是头僵尸这都能爱上,回头自己身份一澄清,那还了得?


这以后晚上四个人在床上,自己还睡不睡了?


还有林家后人的智商怎么办?


这么细细一想,被八头猛兽异种围着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林朔,心里还真有点慌。


这会儿好像说什么都不对了,所以他索性闭上了嘴,开始拿树枝扒拉火堆。


只听齐老师开口问道,“马王爷,你家里两位夫人,为人怎么样?”


啪嗒。


林朔心里一惊,手里树枝掉地上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山林里起风了。


有火堆烧着,这山间晚风的寒意倒不算什么。


可风中夹带着的气味,让林朔赶紧稳住了心神。


有人来了。


……


昆仑山下,这天晚上风挺大。


苏家三房大堂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平辈盟礼昨天就已经结束了,九大家归属尘埃落定,猎门中人的散会宴,昨晚也做过了。


今晚这顿酒,是私宴。


由此间主人A


e代表丈夫林朔出面,宴请林朔的母族云家人。


林朔的外婆云碧华,外公白经略,还有另外八个云家护道人都在,当然另外一个编外的预备役护道人,苗成云也在。


苗成云今天是喝多了,这会儿端着酒杯来到A


e跟前,醉眼惺忪不说,步子还踉踉跄跄。


云秀儿就在云碧华身边坐着,看着自家男人如临大敌,眼神就跟刀子似的。


苗成云对A


e什么想法,云秀儿最清楚不过。


这混小子现在要是仗着多灌了几杯马尿,就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不合适的话,云秀儿绝饶不了他。


这位新任的云家家主,这会儿都已经把今天晚上揍人的拳路都想好了,哪儿疼往哪儿招呼。


结果她看到苗成云在A


e面前打了个酒嗝儿,大着舌头说道:“师妹你别担心,我那个妹夫林朔,身上能耐大着呢,他肯定会把那个什么狗屁马王爷揍趴下的。来,咱师兄妹走一个,祝我妹夫凯旋而归!”


云秀儿一听这话,全身努着的劲儿就松了。


现在想想,好像自从苗成云跟林朔打上交道之后,人是比以前成熟了不少。


男人,果然是需要挫折才能成长的生物。


心里想着这些事情,云秀儿只听身边云碧华问道:“秀儿,苗成云嘴里的马王爷,是怎么回事?”


林朔去神农架的事儿,云秀儿自然是知道的。


但这笔买卖实际上是去替贺家擦屁股的,平辈盟礼期间不好大肆宣扬。


事情一结束,如今的猎门谋主曹冕,自然会公布相关的事情,可眼下,林朔和苗雪萍算是秘密前往。


所以这件事情云碧华不清楚。


此时听到老家主发问,云秀儿自然不会瞒着了,言简意赅地说道:“林朔这次出去,是因为神农架的贺家猎场出事了。据苗成云之前探知的情报,正在当地兴风作浪的,可能是个叫做马王爷的东西。”


“马王爷,不是一个东西。”云碧华说道,“这是个人。”


“啊?”云秀儿微微一怔,赶紧问道,“您知道这人?”


“自然是知道的。”云碧华说道,“在我们云家历史上,能把云家女人娶出云家的男人,林乐山不是第一个。


在三百多年前,明末的时候,有个游方郎中名叫马逸仙,娶了我们云家当时的家主云语兰。


这个人四处行医,闯出偌大的名头,民间对他的传说愈演愈烈,最后演变成了无数个版本。


不过版本虽多,但他的尊号还是比较统一的,那就是马王爷。


如今我们说马王爷三只眼,其实原型就是他。


根据我们云家传下来的说法,这人额头上有个胎记,就跟竖起来的眼睛似的,平时喜欢穿一身白色长衫,肩膀上挂一个青布褡裢。


这人能耐很大,把我们云家当时的九大护道人一一击败不说,而且整个过程非常轻松。


不过这个马逸仙,是个三百多年前的人了,不可能现在还活着。


所以在神农架闹腾的,应该不是他。”


“哦。”云秀儿点了点头。


……


神农架山林里,篝火烧得正旺。


一阵晚风过后,一个身穿白色长衫,肩挂青布褡裢,腋下住着拐杖的男人,一瘸一拐地走出了林子。


瘸腿的白衫人走到火堆跟前,冲林朔笑了笑,把拐杖往旁边树干上一搁,慢慢坐下身来。


他伸出双手烤着火,嘴里说道:“贺永年,我听说你拿着我的相片,给我找媳妇去了?”


贺永年看着来人,神情变得凝重起来。


贺家猎人没回答这人的问题,而是反问:“你怎么进来的?”


“走进来的呗。”


“怎么走进来的?”


“自然是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走进来的。”


“就没碰上什么东西?”


“没碰上。”


贺永年神情愈发凝重,看了看林朔和齐老师,说道:


“向两位介绍一下,他叫马逸仙,是本地的一位游方郎中。”


……